关于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24年临海市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24年临海市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24年临海市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H-#-1
项目名称: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已发放排水许可证的工业、医院类排水户进行水质检测,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排水户污水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资质认定及限制范围须包含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总磷、总余氯(以Cl2计)、粪大肠菌群数(MPN/L)、总汞(以Hg计)、总铬(以Cr计)、总铜(按Cu计)、总锌(以Zn计)、总砷(按As计)、总镉(按Cd计)、总铅(按Pb计)、总镍(按Ni计)等(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18号(原农商银行、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 (略)
地 址: (略) 东方大道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 (略)
地 址: (略) (略) 临海总部经 (略) 9幢13楼
传 真:0576-#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
附件信息:
浙江中衡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24年临海市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H-#-1
项目名称: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涉水行业运行管理(20 (略) 区域排水户水质检测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已发放排水许可证的工业、医院类排水户进行水质检测,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应排水户污水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同时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一点均不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资质认定及限制范围须包含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总磷、总余氯(以Cl2计)、粪大肠菌群数(MPN/L)、总汞(以Hg计)、总铬(以Cr计)、总铜(按Cu计)、总锌(以Zn计)、总砷(按As计)、总镉(按Cd计)、总铅(按Pb计)、总镍(按Ni计)等(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略) 18号(原农商银行、移动公司对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 (略)
地 址: (略) 东方大道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 (略)
地 址: (略) (略) 临海总部经 (略) 9幢13楼
传 真:0576-#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
质疑联系人: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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