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126(周二)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1126(周二)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196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价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1450元/亩),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为了确保作业质量,设置最低报价,竞价结束后,公布最低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在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之间的即为有效报价(含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其中林木采运费用为固定单价。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工程的面积、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作业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2.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合同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3.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 ||||||||||||||||||||||||||||||||||||
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本 (略) 沿线100米范围,未经采 (略) 部门同意不得新开设集材道。 2. 标的面积为预计面积,工程结算必须以造林完成后由采购方、供应方和经采购方同意后供应方聘请的专业人员共同验收时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安全生产管理:供应方须提供安全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花名册及成绩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花名册,安全培训试卷等)和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4. 劳务费用结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5.履约保证金在2025年春季造林结束后无息退还供应方#元,剩余#元于2026年底第二次抚育结束后再无息退还给供应方。 6.本山场为疫木除治山场,山场除治方式和方法和结果必需 (略) 森防检疫部门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及森林防火责任状(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需具备有木材采运、营林劳务服务相关资质,注册资本#佰万元以上(含#佰万元)的企业法人 (不含个体工商户)。 2、能够为作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 3、必须能独立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安全培训。 4.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 ||||||||||||||||||||||||||||||||||||
联系人 | 魏阿荣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11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项目保证金(如:1126沙县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户名: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 开户行:沙县农商银行小吃支行 银行账号:##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郑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 4.森林防火责任状(范本) |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126(周二)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41126(周二)三明市沙县区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_LQ_2024_R_0196 |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缴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6日10:00-10:3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竞价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1450元/亩),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为了确保作业质量,设置最低报价,竞价结束后,公布最低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在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之间的即为有效报价(含交易底价和最低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其中林木采运费用为固定单价。 ■竞价阶梯:1元/亩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1.本工程的面积、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标的作业面积、林地状况等情况仅供意向供应方参考。 2.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合同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作业标的,对作业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3.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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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供应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 息披露 | 1. 本 (略) 沿线100米范围,未经采 (略) 部门同意不得新开设集材道。 2. 标的面积为预计面积,工程结算必须以造林完成后由采购方、供应方和经采购方同意后供应方聘请的专业人员共同验收时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3.安全生产管理:供应方须提供安全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花名册及成绩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花名册,安全培训试卷等)和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个人参保信息,加盖工伤业务专用章。 4. 劳务费用结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5.履约保证金在2025年春季造林结束后无息退还供应方#元,剩余#元于2026年底第二次抚育结束后再无息退还给供应方。 6.本山场为疫木除治山场,山场除治方式和方法和结果必需 (略) 森防检疫部门要求。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及森林防火责任状(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标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需具备有木材采运、营林劳务服务相关资质,注册资本#佰万元以上(含#佰万元)的企业法人 (不含个体工商户)。 2、能够为作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 3、必须能独立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安全培训。 4.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名称)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开户成功后获得交易账号及密码。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须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知农交中心已交纳保证金,可通过电话通知,如未通知不得参与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 | ||||||||||||||||||||||||||||||||||||
查勘现场 | 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 ||||||||||||||||||||||||||||||||||||
联系人 | 魏阿荣 # | ||||||||||||||||||||||||||||||||||||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11月25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项目保证金(如:1126沙县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农交中心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银行账户。履约保 (略) 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 (略) 理。 户名: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 开户行:沙县农商银行小吃支行 银行账号:## 4. 交易成交,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愿意承担可能存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郑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 (略) (略) 生态国有林场林木采运及营林工程项目劳务外包合同(范本) 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范本) 4.森林防火责任状(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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