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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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编号:JLXFGW-ZX-*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 (略) 吉隆县吉隆 (略) 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二、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对项目初步设计做评审咨询服务并出具评审报告;
2.2项目基本情况及估算总投资:*元,建设内容: (略) 道路337.87m2,厂区围墙114.96m,现状管线拆除1项,现状计量渠拆除1项,新建及 (略) 工艺管线1项, (略) 除臭管线1项,现状调节池改造为隔油池710.00m3,新建一体化设备基础321.00m3,新建精密过滤滤池218.78m3,新建接触消毒池324.50m3,新建中水回用水池196.00m3,新建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渠25.72m3,现状加药间改造120.00m2,现状污泥脱水机房改造为次氯酸钠发生间120.00m2,现状股鼓风机房改造120.00m2,新建污泥脱水机房111.78m2,新建生物除臭装置设备基础71.40m3,电气自控1项,厂外衔接工程1项,镇 (略) 修复,设备购置1项等。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工程咨询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能力;
3.3参加比选的比选单位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查询为准;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5本次比选最高限价:9.*元(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点)。
若参加比选单位未按照3.5要求报价的,我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作废,不参与比选。
四、比选报名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报名材料及报价函,具体要求如下:
4.1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15:00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明确委派人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报名作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规等查询记录、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工程咨询业绩、近三年(21年、22年、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1月24日15:30到吉隆县发展改 (略) 综合办公室参加比选。
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档案袋进行密封;
档案袋上应注明比选编号、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参加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报价平均值为中标依据(项目报名单位所报价格合计除以报名单位数量取平均值)
5.2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并为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我单位对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5.3比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5.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23日18:30前与吉隆县发展改 (略) 、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吉隆县发展改 (略)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

吉隆县发展改 (略)
2024年11月20日

编号:JLXFGW-ZX-*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 (略) 吉隆县吉隆 (略) 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二、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对项目初步设计做评审咨询服务并出具评审报告;
2.2项目基本情况及估算总投资:*元,建设内容: (略) 道路337.87m2,厂区围墙114.96m,现状管线拆除1项,现状计量渠拆除1项,新建及 (略) 工艺管线1项, (略) 除臭管线1项,现状调节池改造为隔油池710.00m3,新建一体化设备基础321.00m3,新建精密过滤滤池218.78m3,新建接触消毒池324.50m3,新建中水回用水池196.00m3,新建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渠25.72m3,现状加药间改造120.00m2,现状污泥脱水机房改造为次氯酸钠发生间120.00m2,现状股鼓风机房改造120.00m2,新建污泥脱水机房111.78m2,新建生物除臭装置设备基础71.40m3,电气自控1项,厂外衔接工程1项,镇 (略) 修复,设备购置1项等。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工程咨询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能力;
3.3参加比选的比选单位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查询为准;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5本次比选最高限价:9.*元(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点)。
若参加比选单位未按照3.5要求报价的,我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作废,不参与比选。
四、比选报名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报名材料及报价函,具体要求如下:
4.1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4日15:00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明确委派人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报名作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规等查询记录、近三年(21年、22年、23年)内类似工程咨询业绩、近三年(21年、22年、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参加比选单位于2024年11月24日15:30到吉隆县发展改 (略) 综合办公室参加比选。
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档案袋进行密封;
档案袋上应注明比选编号、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参加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报价平均值为中标依据(项目报名单位所报价格合计除以报名单位数量取平均值)
5.2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并为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我单位对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5.3比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5.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23日18:30前与吉隆县发展改 (略) 、 (略) 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吉隆县发展改 (略)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

吉隆县发展改 (略)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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