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科大 (略) ,委直属各单位,委管各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64号)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25年度继教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感染病学、精神卫生学和老年医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核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学等学科。
二、项目类别
(一)继教项目包括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
1.继教推荐项目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要,按照“自下而上”方式组织遴选,征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 (略) 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二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推荐项目由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面向全省征集,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推荐,全省推荐数量为50项。
2.继教推广项目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重大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主要包括面向基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以及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 (略) 置、医学技术新进展等各类专项培训。推广项目由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面向全省征集,并组织专家遴选确认,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2025年度继教项目申报总体要求、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国家继教推荐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5年度国家继教推荐项目由全省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继教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推荐,项目申报指南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继续医学 (略) 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申报及查询。委托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国家继教推荐项目评审推荐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填写《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单位筛选后集中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国家推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4:00,逾期不受理。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将按照申报学科类别组织专家在系统中进行评审、遴选、确认,并推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评审,最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公布海南省的推荐项目。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将公布的海南省推荐项目导入海南省卫生 (略) 。
(二)省级继教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包含本省医疗卫生机构、委管社会组织、远程继续教育机构,具体申报单位要求请参考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继教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由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继教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推荐,项目申报可登录海南省卫生 (略) (http://**)进行申报及查询。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自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推荐,最终结果上报至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公布。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
评审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继教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内容项目不能同时两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其中,每个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二)各申办单位在公布项目后需在当年执行项目,若有特殊情况未能举办项目的申办单位需向我委提交纸质版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随意取消或跨年举办,省继教委将对各单位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继教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
(四)联系人方式
省继教办联系人及电话:林昌,(略);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追东,(略),戴露露,(略),E-mail:*@*26.com;
省继教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超,(略),E-mail:*@*63.com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欧洋,(略)。
附件:1.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
集工作的通知
5.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科大 (略) ,委直属各单位,委管各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64号)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25年度继教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感染病学、精神卫生学和老年医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康复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核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学等学科。
二、项目类别
(一)继教项目包括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
1.继教推荐项目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要,按照“自下而上”方式组织遴选,征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重点强化的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医学人文等职业素养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公共卫生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 (略) 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教育;二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医学科技创新等前沿知识。推荐项目由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面向全省征集,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推荐,全省推荐数量为50项。
2.继教推广项目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重大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主要包括面向基层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以及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 (略) 置、医学技术新进展等各类专项培训。推广项目由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面向全省征集,并组织专家遴选确认,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2025年度继教项目申报总体要求、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等详见《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国家继教推荐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2025年度国家继教推荐项目由全省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继教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推荐,项目申报指南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继续医学 (略) 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申报及查询。委托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负责国家继教推荐项目评审推荐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填写《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单位筛选后集中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国家推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24:00,逾期不受理。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将按照申报学科类别组织专家在系统中进行评审、遴选、确认,并推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评审,最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公布海南省的推荐项目。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将公布的海南省推荐项目导入海南省卫生 (略) 。
(二)省级继教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包含本省医疗卫生机构、委管社会组织、远程继续教育机构,具体申报单位要求请参考附件1。
2025年度省级继教推荐项目和推广项目由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单位继教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推荐,项目申报可登录海南省卫生 (略) (http://**)进行申报及查询。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协会、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海南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自组织专家评审筛选推荐,最终结果上报至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公布。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
评审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一)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继教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内容项目不能同时两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其中,每个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二)各申办单位在公布项目后需在当年执行项目,若有特殊情况未能举办项目的申办单位需向我委提交纸质版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不得随意取消或跨年举办,省继教委将对各单位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继教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
(四)联系人方式
省继教办联系人及电话:林昌,(略);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追东,(略),戴露露,(略),E-mail:*@*26.com;
省继教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卢文超,(略),E-mail:*@*63.com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欧洋,(略)。
附件:1.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
集工作的通知
5.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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