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利村孙家岗及曾家湾片区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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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利村孙家岗及曾家湾片区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双利村孙家岗及曾 (略) 灯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DS-*

  2、项目名称:双利村孙家岗及曾 (略) 灯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元

  5、最高限价:*.14元

  6、采购需求:新建7m (略) 灯45盏,C30混凝土基础尺寸400*400*800mm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 (略) 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登录湖北农村 (略) - (略) (http:\/\/http://**.cn\/nczcjy\/hbcqjy\/member\/login.do)在线报名。

  4、售价:0(元),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注:10:0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远安县 (略) 、湖北农村 (略) 。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 (略) 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 (略)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长娥

  电 话:0717-*

  2024年11月21日

(初审:程芳,复审:康永生,终审:*勇)

项目概况:
双利村孙家岗及曾 (略) 灯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DS-*

  2、项目名称:双利村孙家岗及曾 (略) 灯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元

  5、最高限价:*.14元

  6、采购需求:新建7m (略) 灯45盏,C30混凝土基础尺寸400*400*800mm等。(具体规格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 (略) 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昌 (略) (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登录湖北农村 (略) - (略) (http:\/\/http://**.cn\/nczcjy\/hbcqjy\/member\/login.do)在线报名。

  4、售价:0(元),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注:10:0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远安县 (略) 、湖北农村 (略) 。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 (略) 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 (略)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金凤明珠(盛世中央)1栋1单元403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长娥

  电 话:0717-*

  2024年11月21日

(初审:程芳,复审:康永生,终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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