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关于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ECG*)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略) 四川分公司关于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重新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四川分公司办公场所目前存在设施陈旧及老化、 (略) 域划分无法满足办公需求、空调风口位置不合理、 (略) 裸露等诸多问题。经慎重考虑,分公司决定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办公场所将规划设置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办公室、合规办公室、会议室、客户接待室、双录室、IB室、档案室、 (略) 域、运保办公室、员工集 (略) 域等。遵循公司开源节流宗旨,优化设计内容及工程总量,装修改造内容大致包含主体装饰装修、形象墙改造、消防改造、空调改造、水电改造、综合布线、拆除等内容。根据设计方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造价表测算,分公司预计装修改造费用不高于*.32元,装修工期不超过20日。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段)。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的法人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装修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不得少于*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A、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B、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C、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记录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之前。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6日16:00前。采购人将于2024年11月27日16: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30;(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略) 四川分公司(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E座1302号,联系人:庞女士,电话:028-*)。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及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四川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E座1302号
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28-*
电子邮件:*@*ttp://**
2、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察室
地址: (略) (略) (略) 201号
电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日期:2024-11-21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之前。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6日16:00前。采购人将于2024年11月27日16: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30;(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关于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重新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ECG*)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略) 四川分公司关于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重新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四川分公司办公场所目前存在设施陈旧及老化、 (略) 域划分无法满足办公需求、空调风口位置不合理、 (略) 裸露等诸多问题。经慎重考虑,分公司决定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办公场所将规划设置总经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办公室、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办公室、合规办公室、会议室、客户接待室、双录室、IB室、档案室、 (略) 域、运保办公室、员工集 (略) 域等。遵循公司开源节流宗旨,优化设计内容及工程总量,装修改造内容大致包含主体装饰装修、形象墙改造、消防改造、空调改造、水电改造、综合布线、拆除等内容。根据设计方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造价表测算,分公司预计装修改造费用不高于*.32元,装修工期不超过20日。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段)。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系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的法人组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装修业绩且单个合同业绩不得少于*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A、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B、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C、其他: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记录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30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之前。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6日16:00前。采购人将于2024年11月27日16: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30;(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略) 四川分公司(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E座1302号,联系人:庞女士,电话:028-*)。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交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及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四川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E座1302号
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28-*
电子邮件:*@*ttp://**
2、监督部门: (略) 纪检监察室
地址: (略) (略) (略) 201号
电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 (略)
日期:2024-11-21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10条款情形之一。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略) 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30之前。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 (略) 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26日16:00前。采购人将于2024年11月27日16: (略) 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 (略) 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09:30;(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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