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86 号、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略) 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86 号、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的配水工程部分,配水工程由葫芦水厂向牛石镇、葫芦镇、轸溪镇、太平镇、嘉农镇、 (略) 及踏水镇供水,其中 (略) 供水由其他项目实施,本项目仅预留接水口。本项目共涉及15条供水管线。主要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道基础,道路破除恢复,绿化及耕地恢复等。
2.3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不另增加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含工程变更等)的工程,配合审核工程进度产值、变更、签证等相关内容。具体范围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略) (略) 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 《 (略) (四川省·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沫若大道中 (略) 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33-(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28-(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工行 (略) 支行
账 号: (略)2136
2024年11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略)-76-01-(略)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86 号、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略) 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86 号、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略)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的配水工程部分,配水工程由葫芦水厂向牛石镇、葫芦镇、轸溪镇、太平镇、嘉农镇、 (略) 及踏水镇供水,其中 (略) 供水由其他项目实施,本项目仅预留接水口。本项目共涉及15条供水管线。主要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道基础,道路破除恢复,绿化及耕地恢复等。
2.3施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延长不另增加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含工程变更等)的工程,配合审核工程进度产值、变更、签证等相关内容。具体范围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略) (略) 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官网(http://**),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 《 (略) (四川省· (略)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沫若大道中 (略) 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33-(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8号6号门7051-7060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28-(略)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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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工行 (略) 支行
账 号: (略)2136
2024年11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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