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YXRMYY2024X008

三、项目介绍: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和《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要求》等标准 (略) 放射设备、环境进行相关检测, (略) 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重办、延续、变更等。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CBCT

1

2

C型臂

2

3

牙片机

1

其中:1台C型臂变更地点、一台C型臂新增、CBCT新增、牙片机新增

本项目限价*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级及以上)

4、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5、营业执照上必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检器等经营范围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检测服务报价(含报价检测费用、税费等)

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放射设备监测技术服务且提供卫健委、环保厅等资质备案证明资料;

4、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 (略) 业绩(合同)

7、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密封

8、以上材料需按顺序采用胶装、信封密封,标书需提供一正本,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封口加盖公章

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六、其他要求:

1、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检测 (略) 正常的医疗工作;

3、检 (略) 设施设备 (略) 价赔偿,情节 (略) 重大 (略) 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下午5 :00

  材料接收地点: (略) 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0559-* *

  地址:黟县 (略) (略)

  邮编: *

我院拟对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放射设备预控评、环评等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YXRMYY2024X008

三、项目介绍: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和《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要求》等标准 (略) 放射设备、环境进行相关检测, (略) 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重办、延续、变更等。

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CBCT

1

2

C型臂

2

3

牙片机

1

其中:1台C型臂变更地点、一台C型臂新增、CBCT新增、牙片机新增

本项目限价*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 :

1、投标人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级及以上)

4、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5、营业执照上必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检器等经营范围

(以上资质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检测服务报价(含报价检测费用、税费等)

2、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略) 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证件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放射设备监测技术服务且提供卫健委、环保厅等资质备案证明资料;

4、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 (略) 业绩(合同)

7、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密封

8、以上材料需按顺序采用胶装、信封密封,标书需提供一正本,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封口加盖公章

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六、其他要求:

1、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检测 (略) 正常的医疗工作;

3、检 (略) 设施设备 (略) 价赔偿,情节 (略) 重大 (略) 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下午5 :00

  材料接收地点: (略) 综合楼三楼设备科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 0559-* *

  地址:黟县 (略) (略)

  邮编: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