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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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象泰阳光海岸项目1#、2#、7#、8#、P-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业主为蓬莱金象泰 (略) ,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金象泰阳光海岸项目1#、2#、7#、8#、P-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工程地点: (略) (略) (略) 北、 (略) 东。

结构类型:框剪。

建筑面积及层数:约(略)平方米。1#楼地上13层,地下2层;2#楼地上17层,地下2层;7#、8#地上6层,地下1层;P-2#楼地上2层;地下车库1层。

招标范围(分包内容):本工程施工楼号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地面工程内容施工(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建设单位下达的通知内容等)。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项目部的书面通知为准,计划总日历天数为30日历天。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中标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中标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之日起生效,中标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其他节点工期要求:(1)小高层需30日内完成;(2)洋房主楼需30日内完成;(3)车库需30日内完成。

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一: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6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的95%;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付清。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二: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次进度结算必须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本分包工程3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房源为招标人存量房产。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7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5%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的95%;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无息付清。本分包工程以房抵款的工程款(含进度款)由招标人给予中标人债权累计,待中标人在招标人财务账面的债权累计达到房产抵顶条件,招标人提供房源抵顶予中标人,实际抵房之前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含债权累计期间)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三:投标人能接受其它的付款方式。

承诺以房抵款或提高以房抵款比例的投标人,优先考虑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近二年来应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4日,在本系统参与投标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本系统的通知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号

邮编:(略)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经理:于丽强 电话:(略)

工 (略) :许朝辉 电话:0535-(略)

网址:http://**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象泰阳光海岸项目1#、2#、7#、8#、P-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业主为蓬莱金象泰 (略) ,招标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金象泰阳光海岸项目1#、2#、7#、8#、P-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工程地点: (略) (略) (略) 北、 (略) 东。

结构类型:框剪。

建筑面积及层数:约(略)平方米。1#楼地上13层,地下2层;2#楼地上17层,地下2层;7#、8#地上6层,地下1层;P-2#楼地上2层;地下车库1层。

招标范围(分包内容):本工程施工楼号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地面工程内容施工(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建设单位下达的通知内容等)。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项目部的书面通知为准,计划总日历天数为30日历天。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中标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中标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之日起生效,中标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其他节点工期要求:(1)小高层需30日内完成;(2)洋房主楼需30日内完成;(3)车库需30日内完成。

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一: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6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的95%;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付清。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二: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次进度结算必须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本分包工程3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房源为招标人存量房产。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7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5%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的95%;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5%,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无息付清。本分包工程以房抵款的工程款(含进度款)由招标人给予中标人债权累计,待中标人在招标人财务账面的债权累计达到房产抵顶条件,招标人提供房源抵顶予中标人,实际抵房之前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含债权累计期间)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三:投标人能接受其它的付款方式。

承诺以房抵款或提高以房抵款比例的投标人,优先考虑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近二年来应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4日,在本系统参与投标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本系统的通知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2号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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