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采购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 ||
(略) 域 | 大余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6: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余县新城大道5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鼎赣饶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余 (略) 内B1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九鼎赣饶 (略) 关于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采购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项目(项目编号:*-C013-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13-1
项目名称: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财购2024F* |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五、开启: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略) 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 (略) http://**),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地址:大余县新城大道5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 (略)
地址:大余 (略) 内B1栋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
电话:*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 ||
(略) 域 | 大余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6: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余县新城大道59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鼎赣饶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余 (略) 内B1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九鼎赣饶 (略) 关于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采购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项目(项目编号:*-C013-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13-1
项目名称: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余财购2024F* | 大余县新城镇粮食产业加工基地谷仓设备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五、开启:
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大余县分中心四楼(大余县 (略) 原隆鑫泰厂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略) 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 (略) http://**),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1
地址:大余县新城大道5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赣饶 (略)
地址:大余 (略) 内B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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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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