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救护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救护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 ||
采购单位 | 安溪 (略) | ||
(略) 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5: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兰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溪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柯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东湖 (略) 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兰女士 # |
项目概况
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DLAX#
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救护车采购项目 | 1辆 | #.00 | 否 | #.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 (略)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柯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湖 (略) 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联系方式:兰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救护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医疗车 | ||
采购单位 | 安溪 (略) | ||
(略) 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5: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兰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溪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柯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东湖 (略) 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兰女士 # |
项目概况
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DLAX#
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救护车采购项目 | 1辆 | #.00 | 否 | #.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6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 (略)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柯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东湖 (略) 利华大厦1号楼2梯四楼
联系方式:兰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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