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江苏苏州太仓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11月28日江苏苏州太仓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略)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略) 场定于2024年11月28日9:45举办本次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1品质要求:①水分≤14.5%;②互混≤5.0;③碎米总量≤8%;其中小碎米≤1.0%;④不完善粒≤3.0%;⑤黄粒米无;⑥杂质≤0.25%;⑦无机杂质≤0.02%;⑧色泽、气味:正常; ⑨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⑩25KG双面彩色双线封口包装(去皮净重),中标以后生产,保质期12个月。

大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质期12个月,加工原粮须为2024年江苏产晚粳稻!包装应符合GB/T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略) 场流通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照GB/T 1354-2018中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不接受 (略) 理的大米入库。严禁大米中以陈代新或陈米混合,若发现一律 (略) 理。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 (略) 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凡未按时交货一律 (略) 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2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 (略) 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4. 交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库点车板交货(详见清单)。

5. 成交后货物接收办法:

5.1客户需提供大米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一批一检,检验报告代表数量与送货数量一致)。

5.2化验结果以具有检验资质第三方检测化验为准。双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应标方承担)。

5.3中心库/淀山湖库称重和检包计数,每次交货不得低于90吨。

5.4中心库/淀山湖库负责接收,有权对漏包坏包做 (略) 理,净重不足时卖家需额外补足数量。

5.5仅限车运。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会员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2.报名方式:

(1)已成为 (略) 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 (略) 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非 (略) 会员的会员,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方式: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

2.本次竞价交易 (略) 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4年11月28日9: (略) 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登录“ (略) →交易→地方政策性粮→江苏→ (略) 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60元/吨,合计共40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自主交收,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供货方需在自成交之日起20日内交收完毕。

3.结算方式:买方使用数字人民币付款。在全部货物入库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 (略) 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竞价采购活动,供货方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委托方。

六、其他事项

1. 《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质 (略) 理相关约定: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 (略) 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 (略) 理。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 (略) 理办法:由江苏粮 (略) (略) 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 (略) 场进行质 (略) 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 (略) (略) 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联系方式

(略) (略) :

闻经理*

中心库 刘主任*

淀山湖库 翁主任*

江苏粮 (略) 场:

交易业务: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

技术维护:徐杰 *

会员报名:025-*

资金财务: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略) 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太仓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江苏,苏州

(略)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略) 场定于2024年11月28日9:45举办本次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质量评定方法:

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1品质要求:①水分≤14.5%;②互混≤5.0;③碎米总量≤8%;其中小碎米≤1.0%;④不完善粒≤3.0%;⑤黄粒米无;⑥杂质≤0.25%;⑦无机杂质≤0.02%;⑧色泽、气味:正常; ⑨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⑩25KG双面彩色双线封口包装(去皮净重),中标以后生产,保质期12个月。

大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质期12个月,加工原粮须为2024年江苏产晚粳稻!包装应符合GB/T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 (略) 场流通双面覆膜彩色包装袋,采用双层缝包线。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按照GB/T 1354-2018中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不接受 (略) 理的大米入库。严禁大米中以陈代新或陈米混合,若发现一律 (略) 理。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 (略) 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凡未按时交货一律 (略) 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2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 (略) 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4. 交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库点车板交货(详见清单)。

5. 成交后货物接收办法:

5.1客户需提供大米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须随货同行(一批一检,检验报告代表数量与送货数量一致)。

5.2化验结果以具有检验资质第三方检测化验为准。双方如有异议,送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应标方承担)。

5.3中心库/淀山湖库称重和检包计数,每次交货不得低于90吨。

5.4中心库/淀山湖库负责接收,有权对漏包坏包做 (略) 理,净重不足时卖家需额外补足数量。

5.5仅限车运。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会员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2.报名方式:

(1)已成为 (略) 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 (略) 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非 (略) 会员的会员,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方式: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

2.本次竞价交易 (略) 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4年11月28日9: (略) 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登录“ (略) →交易→地方政策性粮→江苏→ (略) 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竞标方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60元/吨,合计共40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自主交收,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供货方需在自成交之日起20日内交收完毕。

3.结算方式:买方使用数字人民币付款。在全部货物入库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 (略) 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竞价采购活动,供货方必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委托方。

六、其他事项

1. 《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质 (略) 理相关约定: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 (略) 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 (略) 理。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 (略) 理办法:由江苏粮 (略) (略) 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 (略) 场进行质 (略) 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 (略) (略) 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联系方式

(略) (略) :

闻经理*

中心库 刘主任*

淀山湖库 翁主任*

江苏粮 (略) 场:

交易业务: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

技术维护:徐杰 *

会员报名:025-*

资金财务: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略) 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太仓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江苏,苏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