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关于库房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我中心决定采购一批健身器材,需租赁使用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场地,用于存放健身器材,租赁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库房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1.(略)元/年
三、采购需求
场地面积不小于160平方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地。
五、申请资料提交
(一)库房租赁询价单,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不接受口头、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8:00前
地点: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智春
联系电话:0354-(略)
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我中心决定采购一批健身器材,需租赁使用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场地,用于存放健身器材,租赁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库房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1.(略)元/年
三、采购需求
场地面积不小于160平方米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地。
五、申请资料提交
(一)库房租赁询价单,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不接受口头、电话、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8:00前
地点: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智春
联系电话:0354-(略)
平遥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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