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城区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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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城区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完成情况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 (略) 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略) 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包括19座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维修养护经费,确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专职管护人员配置达到规定要求,完善县级统管相关制度,水站信息化数据及时接入“浙水好喝”平台并保持良性运行等。 (略) 19座巩固提升水站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验收。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略) 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联系人:金倩芳

联系电话:0577-(略)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完成情况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 (略) 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略) 单村水站巩固提升工程包括19座水站巩固提升。工程任务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维修养护经费,确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专职管护人员配置达到规定要求,完善县级统管相关制度,水站信息化数据及时接入“浙水好喝”平台并保持良性运行等。 (略) 19座巩固提升水站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验收。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略) 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联系人:金倩芳

联系电话:057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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