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元 最高限价:2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启动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若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 (略)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 (略) 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60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60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孙亚萌、王洁、杨晓彤、常柳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4年11月21日 |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 项目名称: (略) (略) 肿 (略) 开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元 最高限价:28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启动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3.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若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3.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 (略) (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磋商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 (略) 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到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 (略) 401室。 方式:现场售卖;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60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19号60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倩、孙亚萌、王洁、杨晓彤、常柳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2024年11月21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