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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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停车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停车场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略) 域 永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6:44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3:30
预算金额 ¥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明华、翁晶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邵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明华、翁晶0591-*

  福建 (略) 受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停车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场

项目编号:FJGY-[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华、翁晶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先生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明华、翁晶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智慧停车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智慧停车场(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场。

2.项目编号:FJGY-[C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智慧停车场

1项

建筑业

*

*

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

2.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材料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 (略) [2021]4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 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规定,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 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本条款仅福建省二级建造师适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9室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8室(福建 (略) )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日13:30(北京时间)。

8.2地点: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8室(福建 (略) )本项目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 (略) (https://http://**)

11.采购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联系人:吴明华、翁晶

联系方法:0591-*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4.*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停车场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略) 域 永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6:44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3:30
预算金额 ¥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明华、翁晶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邵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明华、翁晶0591-*

  福建 (略) 受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停车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场

项目编号:FJGY-[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华、翁晶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先生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明华、翁晶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智慧停车场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 智慧停车场(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场。

2.项目编号:FJGY-[C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智慧停车场

1项

建筑业

*

*

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

2.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材料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 (略) [2021]4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 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规定,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 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本条款仅福建省二级建造师适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9室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2月2日13: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8室(福建 (略) )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日13:30(北京时间)。

8.2地点: (略) (略) 万达 (略) 3号楼15层1518室(福建 (略) )本项目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 (略) (https://http://**)

11.采购人: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采购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金山街道仓山万达 (略) 3号楼15层

联系人:吴明华、翁晶

联系方法:0591-*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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