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水务局本级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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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水务局本级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1,(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略)1,(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服务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8、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A.供应商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C.报名及文件领取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 (略) (本级)

地址:富 (略) 7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东段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泾清总公司经办

电话:(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项目概况

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1,(略)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略)1,(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服务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CMA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8、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0、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91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富平县频阳大道108号云创大厦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A.供应商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C.报名及文件领取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 (略) (本级)

地址:富 (略) 7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东段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泾清总公司经办

电话:(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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