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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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TUFWXCB*;

(二)项目名称: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五)预算金额:*.00元;

(六)最高限价:*.00元;

(七)采购需求: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参数性能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四)”;

(八)交货地点: (略) 宣传部;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方将货物送达*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服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否则均 (略) 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昭明楼403( (略) (略) (略) (略) );

(三)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TUFWXCB*;

(二)项目名称: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五)预算金额:*.00元;

(六)最高限价:*.00元;

(七)采购需求: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参数性能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四)”;

(八)交货地点: (略) 宣传部;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方将货物送达*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服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否则均 (略) 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昭明楼403( (略) (略) (略) (略) );

(三)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TUFWXCB*;

(二)项目名称: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五)预算金额:*.00元;

(六)最高限价:*.00元;

(七)采购需求: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参数性能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四)”;

(八)交货地点: (略) 宣传部;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方将货物送达*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服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否则均 (略) 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昭明楼403( (略) (略) (略) (略) );

(三)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TUFWXCB*;

(二)项目名称:舆情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五)预算金额:*.00元;

(六)最高限价:*.00元;

(七)采购需求: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参数性能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四)”;

(八)交货地点: (略) 宣传部;

(九)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方将货物送达*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服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开标前查询结果为准)

1.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否则均 (略) 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昭明楼403( (略) (略) (略) (略) );

(三)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五、响应文件开启

(一)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宣传部( (略) (略) (略)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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