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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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YCX_LQ_2024_R_0023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报(竞)价

方式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10:30

■报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转让方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年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一、风险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租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建筑面积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租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自行踏勘租赁物现场,对租赁物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标的情况:

位于永春县外山乡碧卿肖田,于1983年建成投产,1997年技改,技改后设计装机容量520KW,水头22.5m,引水渠道长约1.2km。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2台、控制设备(配电盘)2台。

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0.7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重要信

息披露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租赁期限为:(略)年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12月25日止;租金:租金为递增方式,每满(略)年递增一次,每递增一次租金比前三年增长3%。

3、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如要技改扩容或对厂房、水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必须书面报告转让方,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电站所有财物(包括受让方对该电站技改或扩建新增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应确保电站设备完好且能正常运行的状态移交给转让方。

5.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6.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对水电站的运行规范和使用设施设备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受让方应严格规范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并配备满足电站的安全设施,确保电站安全、文明的运行。租赁经营期间的质量安全、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其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负责,转让方概不负责。

7.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然灾害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水渠、水坝、厂房等一切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上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防汛期间,受让方应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安排。

8.租赁期间,受让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9.电站有关的证照年检及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受让方不得擅自将以所租赁的电站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不得以所租赁的电站名义进行贷款及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电站的租赁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罚。

11.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好生态上游排泄流量的管护工作,并达到上级的要求,上级布置的环保责任包括管理责任应由受让方负责。

12.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应将所租赁电站按期移交给转让方。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前24小时,应确保厂房、坝头、渠道能正常使用,发电机组至少能正常连续运转24小时,否则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一览表,租赁合同(范本)、现场图片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三、竞买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个人须提交:(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3)开户申请表(4)自然人申请在交易所交易的,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略)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须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银行账户信息(4)开户申请表。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查勘现场

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

潘女士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205碧卿电站租赁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略)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略)元作为承包款;在合同签订前,将剩余的承包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交易方式

(略)

http://**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5个工作日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时受让方应缴交中标价50%(一年)作为承包款(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份)。以后以合同签订日为对应日,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元无息退还。受让方如不能按时缴交承包款,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转让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1个月,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账号:(略)12

开户行:中国 (略) 永春榜德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则请查看农 (略) 。

标的交割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五、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七、附件

1、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3、碧卿电站现场图片

项目名称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YCX_LQ_2024_R_0023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报(竞)价

方式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10:30

■报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转让方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年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一、风险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租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建筑面积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租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自行踏勘租赁物现场,对租赁物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标的情况:

位于永春县外山乡碧卿肖田,于1983年建成投产,1997年技改,技改后设计装机容量520KW,水头22.5m,引水渠道长约1.2km。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2台、控制设备(配电盘)2台。

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0.7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重要信

息披露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租赁期限为:(略)年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12月25日止;租金:租金为递增方式,每满(略)年递增一次,每递增一次租金比前三年增长3%。

3、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如要技改扩容或对厂房、水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必须书面报告转让方,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电站所有财物(包括受让方对该电站技改或扩建新增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应确保电站设备完好且能正常运行的状态移交给转让方。

5.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6.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对水电站的运行规范和使用设施设备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受让方应严格规范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并配备满足电站的安全设施,确保电站安全、文明的运行。租赁经营期间的质量安全、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其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负责,转让方概不负责。

7.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然灾害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水渠、水坝、厂房等一切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上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防汛期间,受让方应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安排。

8.租赁期间,受让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9.电站有关的证照年检及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受让方不得擅自将以所租赁的电站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不得以所租赁的电站名义进行贷款及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电站的租赁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罚。

11.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好生态上游排泄流量的管护工作,并达到上级的要求,上级布置的环保责任包括管理责任应由受让方负责。

12.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应将所租赁电站按期移交给转让方。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前24小时,应确保厂房、坝头、渠道能正常使用,发电机组至少能正常连续运转24小时,否则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一览表,租赁合同(范本)、现场图片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三、竞买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个人须提交:(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3)开户申请表(4)自然人申请在交易所交易的,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略)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须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银行账户信息(4)开户申请表。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查勘现场

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

潘女士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205碧卿电站租赁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略)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略)元作为承包款;在合同签订前,将剩余的承包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交易方式

(略)

http://**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5个工作日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时受让方应缴交中标价50%(一年)作为承包款(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份)。以后以合同签订日为对应日,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元无息退还。受让方如不能按时缴交承包款,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转让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1个月,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账号:(略)12

开户行:中国 (略) 永春榜德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则请查看农 (略) 。

标的交割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五、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七、附件

1、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3、碧卿电站现场图片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YCX_LQ_2024_R_0023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报(竞)价

方式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10:30

■报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转让方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年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一、风险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租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建筑面积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租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自行踏勘租赁物现场,对租赁物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标的情况:

位于永春县外山乡碧卿肖田,于1983年建成投产,1997年技改,技改后设计装机容量520KW,水头22.5m,引水渠道长约1.2km。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2台、控制设备(配电盘)2台。

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0.7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重要信

息披露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租赁期限为:(略)年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12月25日止;租金:租金为递增方式,每满(略)年递增一次,每递增一次租金比前三年增长3%。

3、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如要技改扩容或对厂房、水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必须书面报告转让方,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电站所有财物(包括受让方对该电站技改或扩建新增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应确保电站设备完好且能正常运行的状态移交给转让方。

5.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6.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对水电站的运行规范和使用设施设备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受让方应严格规范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并配备满足电站的安全设施,确保电站安全、文明的运行。租赁经营期间的质量安全、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其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负责,转让方概不负责。

7.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然灾害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水渠、水坝、厂房等一切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上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防汛期间,受让方应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安排。

8.租赁期间,受让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9.电站有关的证照年检及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受让方不得擅自将以所租赁的电站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不得以所租赁的电站名义进行贷款及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电站的租赁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罚。

11.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好生态上游排泄流量的管护工作,并达到上级的要求,上级布置的环保责任包括管理责任应由受让方负责。

12.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应将所租赁电站按期移交给转让方。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前24小时,应确保厂房、坝头、渠道能正常使用,发电机组至少能正常连续运转24小时,否则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一览表,租赁合同(范本)、现场图片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三、竞买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个人须提交:(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3)开户申请表(4)自然人申请在交易所交易的,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略)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须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银行账户信息(4)开户申请表。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查勘现场

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

潘女士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205碧卿电站租赁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略)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略)元作为承包款;在合同签订前,将剩余的承包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交易方式

(略)

http://**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5个工作日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时受让方应缴交中标价50%(一年)作为承包款(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份)。以后以合同签订日为对应日,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元无息退还。受让方如不能按时缴交承包款,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转让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1个月,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账号:(略)12

开户行:中国 (略) 永春榜德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则请查看农 (略) 。

标的交割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五、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七、附件

1、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3、碧卿电站现场图片

项目名称

20241205(周四)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YCX_LQ_2024_R_0023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4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报(竞)价

方式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10:00-10:30

■报价规则:

本项目采取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转让方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的均为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确定为中标价。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受让方。

若意向受让方报价超过起竞价5倍及5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剩余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

■竞价阶梯:1000元/年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一、风险告知

1.意向受让方参与竞租前应自行核查标的权属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买,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2.本项目标的的建筑面积情况介绍均由转让方提供,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参与竞租前,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自行踏勘租赁物现场,对租赁物的新旧程度、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表明意向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标的情况:

位于永春县外山乡碧卿肖田,于1983年建成投产,1997年技改,技改后设计装机容量520KW,水头22.5m,引水渠道长约1.2km。水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2台、控制设备(配电盘)2台。

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按成交总额的0.75%(有签委托合同单位,按合同约定)单向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重要信

息披露

1、标的简介所列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租赁期限为:(略)年整,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9年12月25日止;租金:租金为递增方式,每满(略)年递增一次,每递增一次租金比前三年增长3%。

3、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如要技改扩容或对厂房、水电设施等进行改造,必须书面报告转让方,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应按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满后,电站所有财物(包括受让方对该电站技改或扩建新增的设施、设备)应无偿归转让方所有,受让方应确保电站设备完好且能正常运行的状态移交给转让方。

5.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应合法经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6.受让方在租赁期内,对水电站的运行规范和使用设施设备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受让方应严格规范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并配备满足电站的安全设施,确保电站安全、文明的运行。租赁经营期间的质量安全、设备、人身安全等事故,其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负责,转让方概不负责。

7.受让方在租赁期内,自然灾害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设施、水渠、水坝、厂房等一切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上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防汛期间,受让方应服从上级统一调度安排。

8.租赁期间,受让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9.电站有关的证照年检及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受让方不得擅自将以所租赁的电站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不得以所租赁的电站名义进行贷款及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电站的租赁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 (略) 罚。

11.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好生态上游排泄流量的管护工作,并达到上级的要求,上级布置的环保责任包括管理责任应由受让方负责。

12.合同期满时,受让方应将所租赁电站按期移交给转让方。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前24小时,应确保厂房、坝头、渠道能正常使用,发电机组至少能正常连续运转24小时,否则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未尽事宜详见租赁一览表,租赁合同(范本)、现场图片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三、竞买登记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取消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个人须提交:(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3)开户申请表(4)自然人申请在交易所交易的,其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略)元人民币(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期货权益)。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须提交:(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银行账户信息(4)开户申请表。

2.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受让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略)。

查勘现场

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时间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4日

联系人

潘女士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及

处理方式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12月4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1205碧卿电站租赁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其中(略)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略)元作为承包款;在合同签订前,将剩余的承包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易成交,受让方如未按本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农交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四、交易方式

(略)

http://**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价款交纳日期及方式:成交后5个工作日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时受让方应缴交中标价50%(一年)作为承包款(含交易保证金转成部份)。以后以合同签订日为对应日,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满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元无息退还。受让方如不能按时缴交承包款,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转让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1个月,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账号:(略)12

开户行:中国 (略) 永春榜德支行

3.受让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农交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则请查看农 (略) 。

标的交割

双方按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五、其他事项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七、附件

1、碧卿电站公开租赁一览表

2、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3、碧卿电站现场图片

标的名称

产权单位

面积(m2)

租赁期

竞价方式

交易保证金(元)

竞价时间

特别告知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福建省永春碧卿电站资产租赁项目

福建省永春碧卿国有林场

100

5年

暗标暗投

(略)

10:00-10:30

按总价(元/年)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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