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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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 (略) (略)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 (略)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三、询价内容: (略) 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四、 预算:6.#元/年,合同期限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1~2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络信息搜集、监控能力,具备舆情管理师相关工作人员, (略) 络咨询服务业务;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

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 (略) 28号附1号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306室。若不能线下报名,请联系QQ:#线上报名。

  1. 询价文件售价:

    每份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00时

    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306资产管理办公室。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10:00时

    开标地点: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九、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 (略) 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 (略) 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送达湖北工业大学 (略) 资产管理部,以签收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工业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号附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27-#

湖北工业大学 (略) (略)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 (略)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三、询价内容: (略) 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四、 预算:6.#元/年,合同期限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续签1~2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络信息搜集、监控能力,具备舆情管理师相关工作人员, (略) 络咨询服务业务;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价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

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 (略) 28号附1号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306室。若不能线下报名,请联系QQ:#线上报名。

  1. 询价文件售价:

    每份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00时

    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306资产管理办公室。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2日10:00时

    开标地点:湖北工业大学 (略)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九、供应商质疑及受理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 (略) 提出质疑;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工业大学 (略) 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及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送达湖北工业大学 (略) 资产管理部,以签收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工业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号附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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