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皖蚌交罚〔2024〕号
汪朝辉: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 (略) 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略) 罚决定书》,《 (略) 罚决定书》案号:皖蚌交罚〔202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略) 罚决定内容如下:2024年7月7日16时30分,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G329线上行908K+5 (略) 公路上发现张兴雷驾驶黄皖CA1409货车 (略) 上超限行驶。经对驾驶员张 (略) 司马庄原窑厂场地经营者汪朝辉调查核实,货物装载地为原司马庄窑厂,车上的石子是由汪朝辉安排工人使用铲车进行装载的。汪朝辉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汪朝辉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 (略)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货运站装载造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由许可 (略)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给予汪朝辉罚款*万元整 (略) 罚。处以罚款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安 (略) 进行罚款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如果 (略) 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256号 邮编: * 联系人: 韩友 联系电话: 0552-*上述文 (略) 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处罚中心)的办公地址( (略) (略) 256号)执法结果公告栏公告, (略) (略) 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汪朝辉: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 (略) 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略) 罚决定书》,《 (略) 罚决定书》案号:皖蚌交罚〔202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略) 罚决定内容如下:2024年7月7日16时30分,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G329线上行908K+5 (略) 公路上发现张兴雷驾驶黄皖CA1409货车 (略) 上超限行驶。经对驾驶员张 (略) 司马庄原窑厂场地经营者汪朝辉调查核实,货物装载地为原司马庄窑厂,车上的石子是由汪朝辉安排工人使用铲车进行装载的。汪朝辉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汪朝辉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规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货运源头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二项规定的, (略) 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因货运站装载造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情节严重的,由许可 (略)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决定给予汪朝辉罚款*万元整 (略) 罚。处以罚款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安 (略) 进行罚款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 (略) 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如果 (略) 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256号 邮编: * 联系人: 韩友 联系电话: 0552-*上述文 (略) 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处罚中心)的办公地址( (略) (略) 256号)执法结果公告栏公告, (略) (略) 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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