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公告
因开展梵净山观光车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的需要,我局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开展采购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
2.服务事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对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
3.项目服务控制价:人民币*元。
二、服务时间、质量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质量要求:编写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需向相关机构备案)。
三、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4日
四、项目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具有本次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从事评估工作的资质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调查团队需有参加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将相关盖章版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梵 (略) (地址:贵州省江口 (略) 17号)*@*q.com。我局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按相关规定开展比选工作,并及时将比选结果告知投标方。
四、评分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服务采购评选办法),由局采购小组成员对采购服装进行独立评分,填写“综合评分表”,汇总后得分最高的中标。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地点
1.联系人: 张 涛
2.联系电话: *
3.报价时间:2024年 11月22日—11月24日
4.报名地点:梵 (略) 官网
附件:服务采购评选办法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 (略)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11月22日
附件:
服务采购评选办法
评分因素所占权重(满分 100 分)
序号 | 评分指标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供应商业绩 | 20% | 20分 | 具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每个10分,最高分20分。 |
2 | 报价 | 50% | 50分 | 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注: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按 (略) 理;2.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3 | 服务质量 | 30% | 30分 | 1.服务方案(0分-15分); 2.服务保障(0分-15分)); |
合计 | 100% | 100分 |
因开展梵净山观光车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工作的需要,我局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开展采购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评估。
2.服务事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对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
3.项目服务控制价:人民币*元。
二、服务时间、质量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质量要求:编写梵 (略) 观光车10年特许经营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需向相关机构备案)。
三、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4日
四、项目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具有本次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从事评估工作的资质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4.调查团队需有参加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将相关盖章版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梵 (略) (地址:贵州省江口 (略) 17号)*@*q.com。我局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按相关规定开展比选工作,并及时将比选结果告知投标方。
四、评分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服务采购评选办法),由局采购小组成员对采购服装进行独立评分,填写“综合评分表”,汇总后得分最高的中标。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报价时间、地点
1.联系人: 张 涛
2.联系电话: *
3.报价时间:2024年 11月22日—11月24日
4.报名地点:梵 (略) 官网
附件:服务采购评选办法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 (略)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 11月22日
附件:
服务采购评选办法
评分因素所占权重(满分 100 分)
序号 | 评分指标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供应商业绩 | 20% | 20分 | 具有类似项目工作业绩,每个10分,最高分20分。 |
2 | 报价 | 50% | 50分 | 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注: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按 (略) 理;2.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3 | 服务质量 | 30% | 30分 | 1.服务方案(0分-15分); 2.服务保障(0分-15分)); |
合计 | 100%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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