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绩效考核采购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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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绩效考核采购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内蒙 (略)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 (略)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2.批准单位:内蒙 (略) 民委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磋商报价金额:*元

5.数量:1项。

6.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完成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未开展绩效考核的19个旗县(市、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以及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元以上的29个旗县(市、区)项目资金开展全覆盖考核评估工作。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磋商。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22日15时前,到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从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 (略) 公章,一式三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30分前;

2.递交地点: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15办公室);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3日10时;

4.竞争性磋商地点: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315

联系人:张先生 牧女士

电话:0471-*



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内蒙 (略)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 (略)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部分旗县(市、区)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2.批准单位:内蒙 (略) 民委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磋商报价金额:*元

5.数量:1项。

6.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30日,完成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未开展绩效考核的19个旗县(市、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以及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元以上的29个旗县(市、区)项目资金开展全覆盖考核评估工作。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磋商。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1月22日15时前,到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资料合格后,从内蒙古民族事务委员会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 (略) 公章,一式三份,标准A4纸)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略) (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3日9时30分前;

2.递交地点: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15办公室);

3.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3日10时;

4.竞争性磋商地点: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室(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

地址:新华大街63号7号楼3楼315

联系人:张先生 牧女士

电话:0471-*



内蒙 (略) 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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