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节水招标公告
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
合同包最高限价: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投标人(联合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三)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派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书面声明;
(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考核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略) 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富平王国豪门酒店一楼大厅小会议室(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
开标地点:富平王国豪门酒店一楼大厅小会议室(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 (略) 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 (略)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3、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富平县 (略)
地址:富平县金龙大街2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东关南 (略) 29号咸宁国际广场3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凯琳、王勃
电话:*
陕西嘉 (略)
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
合同包最高限价: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投标人(联合体)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富平县农业节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三)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委派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书面声明;
(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考核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略) 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富平王国豪门酒店一楼大厅小会议室(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
开标地点:富平王国豪门酒店一楼大厅小会议室(富平县车站大街东段)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 (略) 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 (略)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
3、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富平县 (略)
地址:富平县金龙大街2号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东关南 (略) 29号咸宁国际广场3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凯琳、王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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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嘉 (略)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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