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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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选聘律师事 (略)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四川蜀 (略) (略) (以下简称“蜀 (略) ”)《关于加强所属企业法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蜀高司办〔2024〕75号)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南渝绵南联〔2024〕30号)等相关规定, (略) 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略) (略) ,主要负责运营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和相关制度规定,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专业、信誉良好 (略)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2.本项目服务期限:

比选申请人原则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两年为限。对常年法律顾问的考核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或每个聘期末一次),考核合格后,若双方均接受原合同条件可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为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合同解除,不再续签,服务结束。

3.服务内容:

本次比 (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为公司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为公司即将签订的合同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2.草拟、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重要会议,审查或准备谈判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4.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参与重要合同理事项审查,对公司合规性建设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提出意见;
5.对(略)方的专项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为(略)方提供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6.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比选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就相关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办理诉讼、调解、仲裁、 (略) 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略)方另行支付代理费,其代理费比例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标准的50%执行,特殊代理费须经双方协商后确认最终金额;

7.对(略)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对重大合同、重要项目进行法律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8.审查公司管理制度,规避法律风险;

9.服务期内每年协助比选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讲座等;

10.协 (略) 理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要求:

(1)比选申请人组成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组成至少3人,负责人需有连续执业多年的经历,并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团队成员 (略) 工程建设、 (略) 运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的律师,并指定1至2名律师作为固定联系人,保证比选人能随时联系。

(2)除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外,对于比选人的非紧急法律事务工作,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紧急事项原则上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

(3)比选申请人一般通过微信群、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通信方式向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有需要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要求到比选人办公场所或相关工作场所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4)比选申请人应对常年法律服务过程 (略) 理的法律事务内容、相关结果进行记录,如有必要应向比选人递交盖章的法律咨询或法律审查意见原件,服务期满应向比选人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5)比选申请人及服务团队律师对比选人提供的资料及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任何信息、法律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比选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服务工作外的任何事宜,不得泄露给服务团队律师外的任何第三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执有四川省内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曾为2个及以上类似比选人行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的相关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人员要求:

①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1名。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

②主办律师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并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招标人行业(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的相关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

③团队其他人员(2名及以上),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及以上。

④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4.信誉要求:

(1)未受 (略) 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否则本次比选人不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2)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财务要求:近一年实现盈利无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接受违法转包和分包。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自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2502室)报名并获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比选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比选文件(自带U盘),逾期不予受理。

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 如有)由 (略) 官网(http://**)上自行查阅与下载。

3.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实时关注比 (略) 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会议室。

3.比选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六、评审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 (略) 官网(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

联系人:唐川玲

联系电话:(略)

比选人:四川 (略) 公司

四川绵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拟选聘律师事 (略)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四川蜀 (略) (略) (以下简称“蜀 (略) ”)《关于加强所属企业法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蜀高司办〔2024〕75号) (略)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南渝绵南联〔2024〕30号)等相关规定, (略) 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 (略) (略) ,主要负责运营管理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和相关制度规定,拟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专业、信誉良好 (略)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2.本项目服务期限:

比选申请人原则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两年为限。对常年法律顾问的考核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或每个聘期末一次),考核合格后,若双方均接受原合同条件可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为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合同解除,不再续签,服务结束。

3.服务内容:

本次比 (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1.为公司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为公司即将签订的合同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2.草拟、审查和修改相关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重要会议,审查或准备谈判需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公司需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4.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参与重要合同理事项审查,对公司合规性建设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时提出意见;
5.对(略)方的专项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为(略)方提供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6.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参与比选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解决,就相关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办理诉讼、调解、仲裁、 (略) 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略)方另行支付代理费,其代理费比例标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标准的50%执行,特殊代理费须经双方协商后确认最终金额;

7.对(略)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对重大合同、重要项目进行法律风险预测,排除法律障碍;

8.审查公司管理制度,规避法律风险;

9.服务期内每年协助比选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律讲座等;

10.协 (略) 理其他法律事务。

4.服务要求:

(1)比选申请人组成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组成至少3人,负责人需有连续执业多年的经历,并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团队成员 (略) 工程建设、 (略) 运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事务的律师,并指定1至2名律师作为固定联系人,保证比选人能随时联系。

(2)除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外,对于比选人的非紧急法律事务工作,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紧急事项原则上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并出具书面意见;

(3)比选申请人一般通过微信群、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通信方式向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有需要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要求到比选人办公场所或相关工作场所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4)比选申请人应对常年法律服务过程 (略) 理的法律事务内容、相关结果进行记录,如有必要应向比选人递交盖章的法律咨询或法律审查意见原件,服务期满应向比选人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5)比选申请人及服务团队律师对比选人提供的资料及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任何信息、法律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比选人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服务工作外的任何事宜,不得泄露给服务团队律师外的任何第三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执有四川省内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曾为2个及以上类似比选人行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的相关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人员要求:

①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1名。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

②主办律师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办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并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招标人行业(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管理、交通服务等)的相关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

③团队其他人员(2名及以上),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3年及以上。

④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和团队其他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4.信誉要求:

(1)未受 (略) 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否则本次比选人不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2)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主办律师(或团队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且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财务要求:近一年实现盈利无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接受违法转包和分包。

7.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无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自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2502室)报名并获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项目比选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比选文件(自带U盘),逾期不予受理。

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 如有)由 (略) 官网(http://**)上自行查阅与下载。

3.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实时关注比 (略) 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会议室。

3.比选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六、评审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 (略) 官网(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 (略)

四川绵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9号汉都国际1号楼25楼

联系人:唐川玲

联系电话:(略)

比选人:四川 (略) 公司

四川绵 (略)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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