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报废处置汽车136辆、摩托车801辆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涉案车 (略) 置(汽车136辆、摩托车801辆) | 项目编号 | (略)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11-22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2-05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孙振宅 | 联系电话 | (略)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 (略) · (略) ·沙 (略)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 | 段然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略)33M |
注册资本 | 0.(略)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涉案车 (略) 置(汽车136辆、摩托车801辆) | 标的编号 | (略) |
账面价值 | (略) | 评估结果 | (略).00元 |
转让底价 | (略).00元 | ||
保证金 | (略).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4-12-05 17:30 |
评估机构 | 新疆天诺正信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15 |
核准(备案)机构 | 新疆天诺正信资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25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 | 批准文(件)号 | 2024年7月20日第九期党委会纪要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略) 交警支队 | (略) 或监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受让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和人员,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清运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将竞价的报废车辆清运完毕,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在计算内(形成书面材料报转让方同意),清运过程中要服从转让方安排和管理。在清运完毕7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受让方如有违反上述情况,转让方保留司法权力。受让方在清运完毕30日内,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拆解完毕,并出具报废证明。在拆解过程中,受让方必须全程录像制作光盘一份交予转让方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 (略) 经济技 (略) ( (略) ) (略) 管辖。存在恶意竞标情况和无故不参加竞标将不予退还保证金.通过公开竞 (略) 置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除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保证金的相应比例,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如公示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组织竞价,每次加价金额为(略)元及(略)的倍数,具体事宜可咨询转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具备各省( (略) 、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发的物资回收或者拆解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为非外资参股、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2024年01月至2024年9月内连续9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5)受让方具有拆解专业设备,要有拆解场地,需提供设备照片,场地照片,协议或发票. 6)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报废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回收;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竞价人每家都有自己的拆解场地, (略) 登记的同一场地,视为联合体,不允许,本次竞价涉案车辆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在新疆本地拆解。竞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竞价 (略) 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参加竞价企业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或恶意竞价者,将被纳入不良记录,后期不得参加交警支队涉案车辆竞价活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根据乌财资管【2022】5号,《 (略) 罚没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单位国 (略) 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由单位 (略) 财政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 (略) 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受让方清运车辆人工、车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0991-(略). | ||
交易机构信息 |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0991-(略)、0991-(略)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涉案车 (略) 置(汽车136辆、摩托车801辆) | 项目编号 | (略)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11-22 11:0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2-05 17:30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联系人 | 孙振宅 | 联系电话 | (略) |
主管单位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 (略) · (略) ·沙 (略)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 | 段然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略)33M |
注册资本 | 0.(略)元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涉案车 (略) 置(汽车136辆、摩托车801辆) | 标的编号 | (略) |
账面价值 | (略) | 评估结果 | (略).00元 |
转让底价 | (略).00元 | ||
保证金 | (略).0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2024-12-05 17:30 |
评估机构 | 新疆天诺正信资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15 |
核准(备案)机构 | 新疆天诺正信资 (略)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25 |
出租期限 | |||
资产来源 | 规格型号 | ||
数量 | 0.0 | 购置时间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 | 批准文(件)号 | 2024年7月20日第九期党委会纪要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略) 交警支队 | (略) 或监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交警支队 |
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受让方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和人员,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清运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将竞价的报废车辆清运完毕,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在计算内(形成书面材料报转让方同意),清运过程中要服从转让方安排和管理。在清运完毕7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受让方如有违反上述情况,转让方保留司法权力。受让方在清运完毕30日内,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拆解完毕,并出具报废证明。在拆解过程中,受让方必须全程录像制作光盘一份交予转让方备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 (略) 经济技 (略) ( (略) ) (略) 管辖。存在恶意竞标情况和无故不参加竞标将不予退还保证金.通过公开竞 (略) 置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除各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保证金的相应比例,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具体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成交后受让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如公示期内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报名, (略) 组织竞价,每次加价金额为(略)元及(略)的倍数,具体事宜可咨询转让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具备各省( (略) 、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发的物资回收或者拆解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为非外资参股、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2024年01月至2024年9月内连续9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5)受让方具有拆解专业设备,要有拆解场地,需提供设备照片,场地照片,协议或发票. 6)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报废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回收;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竞价人每家都有自己的拆解场地, (略) 登记的同一场地,视为联合体,不允许,本次竞价涉案车辆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在新疆本地拆解。竞价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竞价 (略) 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参加竞价企业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或恶意竞价者,将被纳入不良记录,后期不得参加交警支队涉案车辆竞价活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根据乌财资管【2022】5号,《 (略) 罚没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单位国 (略) 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由单位 (略) 财政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上 (略) 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受让方清运车辆人工、车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理。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项目经办人:王玉琪 ,联系电话:0991-(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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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电话 | 0991-(略)、0991-(略)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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