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局: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系统二期建设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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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局: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系统二期建设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 (略)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1〕120号)及湖南 (略) 财政评审信息化建设目标,新区财政财评中心(以下简称“财评中心”)已圆满完成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评审信息化系统的一期建设,该系统改变传统信息系统的内部办公管理模式,推行全过程信息化造价管理模式,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财评中心、关联部门(如主管、监督等)都纳入进来,实现造价信息实时记录、交互、统计、监管等。

评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于2023年5月通过验收,现处于正式运行阶段。 (略) 财政评审信息化总规划,结合“三区合一”以来财评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财评中心正积极筹划并推进湖南 (略) 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旨在对一期系统进行深度优化与全面升级,确保系统能够精准对接最新的政策导向与业务实际需求。

二、相关标准

1.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21〕27号);

2.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发改高技〔2021〕189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4.《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转发< (略) 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 (略) 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

7.《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8.《 (略) 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1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12.《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2011〕16号;

1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1〕1号);

14. (略) 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印发《 (略) 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3〕12号);

15.《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略)-2022);

1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略)-1999);

17.《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略)-2019);

18.《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略)-2019);

19.《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 (略)-2019);

20.《接 (略) (略) 安全技术规范》;

21.《国家电 (略) (略) 技术规范》;

22.《国家电 (略) 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与接口规范》;

23.《国家电 (略) 安全监测体系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

24.《国家电 (略) 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

25.《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

26.《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所有功能开发建设,并达到上线运行条件;系统试运行1个月,试运 (略) 检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通过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后可申请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履行合同的地点:湖南 (略) 财政评审中心( (略) (略) 麓谷大道668号)。

五、服务标准

二期建设内容

(一)抽签模块改造(调整)

原一期建设仅支持供应商随机抽取功能,无法适应现在的工作需要,根据《湖南 (略) 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湘新财发〔2023〕36号)及相关制度要求,新增造价咨询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委托模块功能,满足财评中心对供应商的管理需求。能够提供使用者(财评中心、建设单位)的线上委托办理业务。按照委托项目的所属单位可分为:财评中心委托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委托。

1、建设单位项目委托(新增)

新增建设单位项目委托模块,完成建设单位委托业务全过程线上流转,实现委托项目新增、 (略) 、项目报名、项目委托和服务成果提交的过程。

委托项目(新增)

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能够在系统内新增需要委托的项目,并支持后续提 (略) 。包含:委托项目管理、委托项目新增和委托项目查询。

(略) (新增)

使用单位提 (略) 后,系统根据项目委托金额及相关要求进 (略) ,并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开放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挂网按照项目规模情况可以分为 (略) (略) 。包含: (略) 管理、单 (略) 、打 (略) 以 (略) 查询。

项目报名(新增)

供应商可以在项目公示模 (略) 项目并提交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供应商信息和项目团队人员信息,报名信息全部由系统进行自动校验,满足报名要求的供应商方可报名成功。包含:项目报名提交、项目报名查询、项目报名条件、报名条件设置和服务成果提交等内容。

首次委托(新增)

挂网项目报名期截止后,系统自动发起委托动作,在参与委托的单位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实时返回给使用单位,同时线上通知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是否被委托。委托结束后使用单位能够查看到委托供应商的报名信息,包括所有团队成员及成员专业信息等内容;使用单位、供应商和财评中心能够线上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委托通知单》;财评中心能够线上查询所有委托记录进行线上自动备案。

包含:首次委托、委托通知单打印、首次委托查询、委托规则。

服务成果提交(新增)

使用单位需在系统内上传接收到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同时可依据服务成果质量线上完成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考核,完成委托项目线上流程闭环。包含:服务成果提交、服务成果审核与考核打分。

其他功能(新增)

系统提供其他辅助功能,包括线上委托业务办理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例如: (略) 、 (略) 委托。

(略)

使用单位可以 (略) 公示中的项目申 (略) ,经财评中心按照内控审批流程通过后, (略) 生效, (略) 记录。 (略) 后的项目返回项目库,可以再 (略) 申请。

包含:单 (略) 撤销申请、单个项 (略) 审核、打 (略) 撤销申请、打 (略) 撤销审核和项 (略) 查询。

(略) 委托

首次委托结果产生后,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财评中心申请取消首次委托单位的咨询服务,申请经过财评中心审核同意后,系 (略) 项 (略) 。

包括:单个项 (略) 委托申请、打包项 (略) 委托申请、 (略) 委托审核、原委托单位考核 (略) 委托查询。

2、财评中心项目委托(调整)

根据《湖南 (略) 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湘新财发〔2023〕36号)及相关制度要求,对一期项目委托模块进行升级,由系统自动对进窗评审的项目进行校验,确定评审项目是否需要委托供应商,实现委托项目自动进入委托库,以提供财评中 (略) 报名。

对于委托模块的新增包括:财 (略) 公示、项目报名、项目委托,后续委托的供应商,系统须自动返回评审主体流程中,延续评审工作,对于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也在主体流程中体现。

具体功能包含:接办项目委托新增、供应商中签返回、财评中心委托查询、财评中心委托统计。

3、打包规则设置(新增)

按照相关要求对评审项目委托进行打包规则配置,包括:允许打包项目的最大数量、允许打包项目最大预估服务费。配置保存后系统内生效,用来控制委托打包的申请。

4、委托规模设置(新增)

按照相关要求及管理办法,结合上一年度的供应商考核结果,系统自动生成各层级供应商名单,经财评中心审核后,确定各层级供应商名单。同时,财评中心可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修改各层级供应商可接受委托项目的金额规模。

具体功能包含:各层级供应商名单、委托项目规模设置和委托项目规模查询。

5、框架内供应商管理

财评中心可进行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管理,能够进行该类供应商委托情况、服务情况的查询,可以设置单位暂停资格和黑名单操作。

供应商库管理(调整)

框架协议内供应商由财评中心进行手工加入,支持批量导入与手工添加。

供应商入 (略) 分信息化类和各层级的类别,层级信息可每年按照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包含:框架内供应商库管理、框架内供应商新增、删除、查询。

供应商评审人员管理(调整)

基于委托模块改造,需要对原有的协审人员管理模块进行适应化改造,增加供应商的基础信息录入与查询的数据内容。

包含:框架内协审人员查询调整、新增调整、维护调整。

委托服务费用管理(调整)

财评中心能够自主调整系统内的委托服务费用计算规则,可设置新规则的生效时间,系统内项目将按照最新生效的规则计算费用。

委托服务费用规则按照财评中心相关计费标准运行。

具体功能包含:框架内协审费用管理、委托服务费用计算设置、协审费用规则记录查询。

暂停资格(新增)

提供财评中 (略) 罚情节自行选择暂停 (略) 罚条目。暂停资格须财评中心审批,审批均通过的暂停生效,开始暂停计时。

被暂停资格的供应商规定的暂停时长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暂停状态。

具体功能包含:暂停资格申请、暂停资格审核、暂 (略) 罚条目设置、暂 (略) 罚条目记录查询、暂停资格记录查询。

黑名单(新增)

提供财评中 (略) 罚情节自行设置黑名单 (略) 罚条目。黑名单须财评中心审批,审批均通过的黑名单生效。财评中心可手动解除黑名单。

具体功能包含:黑名单申请、黑名单审核、 (略) 罚条目设置、 (略) 罚条目记录查询、黑名单记录查询、黑名单解除申请与审核、黑名单解除记录查询。

(二)现场管理升级改造(调整)

一期现场管理模块支持用户通过手机APP进行现场打卡签到,以及可以对现场勘察、进度款申报、工地例会、变更签证、现场对账等现场资料的上传。为加强财政评审项目现场管理,及时收集项目现场情况及相关资料数据,实时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对现场管理模块功能进行调整,涉及了PC端和移动端两部分。

1、新增PC端现场管理模块

现场管理项目内容(新增)

现场管理项目立项(新增)

参照原有的建设项目登记功能,建设单位用户可自行在建设项目模块登记需要现场管理的建设项目。

现场管理项目送审审核(新增)

建设单位联系人可以在建设项目中发起“现场管理项目”送审流程。

现场项目总览(新增)

现场项目总览界面在原有项目总览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现场位置】【现场工作信息查询】两块功能。

项目现场位置:现场管理项目进窗审核通过后任意时间主审人员可选定项目位置,地址录入后系统建设单位登录移动端进行现场工作。

现场工作信息查询:财评中心和建设单位可查看现场工作信息。

结算送审现场管理模块功能(新增)

对于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的结算项目送审时建设单位能够绑定对应的现场管理项目,获取现场管理信息。

结算总览(调整)

绑定完成的结算项目能够在项目总览中查看到现场管理项目完成的【项目现场位置】【现场工作信息查询】两块信息,为项目评审提供依据。

2、移动端现场业务(调整)

主审人员通过PC端对现场管理项目进行操作,选定具体地址等内容,建设单位相关权限人员可在移动端查询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并进行各种现场的管理操作,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支持多种格式,如:jpg、png、word、pdf、excel等)。

(三)协审单位考核改造

一期对供应商的考核模块包含协审机构日常考核和协审综合考核,协审机构日常考核主要是对协审机构日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协审基本要求考核奖励 (略) 罚扣分,考核分值直接计入当个季度考核总分内。供应商综合考核按季度进行,每季度的考核得分,由季度内的每个协审报告考核得分按算术平均分计算与协审基本要求考核得分相加所得;每年度的考核得分,由每季度的考核得分相加所得;每一轮服务周期的考核总得分,由每年度的考核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所得。二期建设依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财评中心内控制度,对供应商考核模块新增部分内容并对原有内容进行调整。

1、盲审环节的考核打分(新增):供应商报告负责人提交盲审成果后,财评中心盲审人员进行盲审结论审核,并增加供应商考核打分;

调整供应商成果提交流程中的考核打分:依据财评中心考核。

2、供应商费用流程(调整)

(略) 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增加评审项目的建设类型计算系数。

3、编制单位日常考核流程(调整)

使用单位对编制单位进行考核打分

委托模块中,使用单位在供应商提交成果后,可以对其进行线上的服务考核打分,考核规则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进行设置,并依据查看权限对其提供考核打分查询。

财评中心对编制单位进行考核修正(调整)

使用单位在编制供应商完成咨询服务后,会对其进行考核打分,此类项目经财评中心进窗完成评审后,需要由财评中心进行供应商考核分数修正。财政评审信息系统最终计入供应商日常考核分数为修正后的分数。

1)需要在建设单位项目送审节点收集编制单位的考核分数,对于委托模块的项目能够一键获取考核结果;对于线下项目能够提供手工上传入口。

2)进窗的项目经过正常的评审流程流转,直到进入主评审员考核汇总的节点,进行编制单位考核分修正,系统自动判断金额是否超点并按照相关规定自动扣分,对于负面情形(重大失误/态度不配合)等内容,配置字典项进行选择扣分。

4、年度考核管理(新增)

(1)年度考核打分:系统实时收集各供应商考核分,收集内容涵盖建设单位考核、盲审环节考核等内容并进行数据汇总,同时可以将往年供应商考核分自动导入进系统。

(2)总体考核计算排名:财评中心可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度总体考核打分,按照日常项目考核成绩由系统自动排序。

5、考核查询(新增)

项目考核查询:提供财评中心所有委托项目的考核情况查询,能够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使用单位等条件来筛选,支持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

供应商总体考核查询:提供财评中心框架内供应商的总体考核情况查询,能够按照供应商姓名、考核年份等条件来筛选,支持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

(四)线上对审(调整)

(略) 的内置交流工具,在一个评审项目开始后,系统会自动汇集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人员,组成一个交流群。用户可 (略) 进行发言交流。二期建设将改变一期的文字输入对审模式,转变为语音、图片、视频等方式输入,实现线上对审工作管理,供应商能够多次、多节点地完成线上对审申请与对审记录审核,实现全过程对审数据与资料的上传备案与对审线上流转。包括:供应商对审申请、主评审员对审审核、对审通知、对审结果备案、对审结果审核、对审报表打印、对审查询、对审统计。

(五)数据统计(新增)

需根据财评中心新增的业务统计需求,提供更多的数据统计展示,如项目超时统计、项目资料补充统计等内容。

(六)CA电子签章对接(新增)

1、CA登录接口

提供评审信息系统通过CA账户登录的功能。

2、电子签章接口录入

评审信息系统与第三方CA系统建立接口,获取个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的评审信息,包含:签署身份信息、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信息。

具体功能包含:个人电子签章录入接口、个人电子签章删除接口、个人电子签章查询、单位电子签章录入接口、单位电子签章删除接口、单位电子签章查询。

3、电子文件盖章

实现服务器文件和本地文件的电子文件盖章。

4、电子签章验证

实现电子签章验证, (略) 的签章验证数据接口,在评审信息系统中开发对应的应用业务模块,提供系统用 (略) 。

5、电子签章应用

实现电子签章的系统内具体业务应用,在评审流程流转过程中实现重要节点审批通过后自动盖章,包含:评审计划申报附件签章、项目送审附件签章、盲审附件签章、现场踏勘附件签章、初步对账附件签章、考核凭证签章、评审结论附件签章、退窗证明签章。

(七)OA办公签批与通知(新增)

结合电子签章实现评审信息系统内的OA审批模块,实现财评中心的内部办公审批线上流转,主要包含内部呈批文件、财务审批、会议纪要等中心日常程序。

(八)触摸屏一体机软件部分开发(新增)

1、整体UI设计:对 (略) 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外接触摸屏一体机展示界面进行统一的UI设计,保证界面美观统一,符合评审机构业务风格。

2、单位简介:展示财评中心的单位简介,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单位简介内容。

3、项目查询:用于查询财评中心负责的评审项目查询,通过项目名称和编号条件筛选,查看项目的基础信息以及业务办理进度信息。

4、机构设置:用于查询财评中心的机构部门、部门职责与部门人员情况,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机构设置内容。

5、政务公开:用于发布财评中心的相关政务信息,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政务公开内容。

6、 (略) :用于查询财评中心的楼 (略) ,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 (略) 内容。

7、政策法规:用于查询 (略) 评审业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8、办事指南:用于查看 (略) 评审业务操作流程,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办事指南内容。

9、通知公告:用于发布财评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

(九)数据交互对接(调整)

根据一期建设内容,财政评审信息系统已预留了相关接口,以备同其他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目前,财评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通过预留接口完成同相关系统的对接与数据交互工作。此部分仅包含系统的接口预留,不包含接口开发。

1、与集采中心系统交互对接

在评审项目委托结束后,财评中心需要与中签的咨询单位签订《框采协议》,系统要实现协审付费完成后与集采中心的协议数据实时推送。包括:协审协议推送、接口调用情况查询。

对于除了财评中心以外的委托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协议,不在与集采中心的数据交互范围内。

2、与大数据系统交互对接

完成与大数据系统的数据交互对接,实现评审项目的大数据分析应用。

(1)单点登录

打造单点登录功能,同步登录用户账号数据,实现从评审信息系统登录大数据系统,不需要切换账号重新登录大数据系统,就能够完成大数据系统上的业务办理。包含:单点登录、登录用户数据同步交互。

(2)评审信息系统改造

为实现与大数据系统的交互对接,评审信息系统需完成涉及功能的适应化改造,包含评审项目大数据应用的模块新增和大数据分析成果展示。

(3)数据交互对接接口

实现评审项目的大数据分析应用,数据接口交互方向包括:评审项目数据交互、造价报送数据和文件交互、大数据分析结果数据交互以及财评中心分析结果审核数据交互。

3、与智慧中枢系统交互对接

对接智慧中枢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功能,同步登录用户账号数据,实现从智慧中枢系统直接登录评审信息系统,不需要切换账号重新登录评审信息系统。包含单点登录、登录用户数据同步交互、接口调用情况查询。

4、与湖南 (略) 智慧纪检监察系统对接

建设与智慧纪检监察系统的数据推送接口,实现将评审信息系统内的各类评审数据推送至监察系统内,涉及智慧纪检监察系统的改造部分不含在本次招标内容。

(十)一期优化调整

1、操作主界面内容(调整):新增主评审员、复核人员在系统首页上的评审项目统计功能,包括项目总数、在审项目总数、完成项目总数、评审项目总金额、在审项目总金额。

2、定案会专家委托审核(新增):为定案会专家委托新增专人管理审批流程与权限,包含定案会专家调整申请、定案会专家调整审核。

3、参考资料共享库(新增): (略) 级、财评中心、 (略) 县等财评参考资料、长沙建设造价下载共享。包含参考资料上传、下载、删除、共享库管理。

4、部门评审项目统筹查询模块(新增):允许部门负责人实时获取本部门项目评审的动态信息,包括在审项目数量、当前阶段完成项目情况、各评审员负责的完成与在审项目数量、项目类型及涉及金额等关键数据。

(十一)评审主体业务流程(调整):原协审单位初步报告录入删除、原主评审员初步报告审核删除、原复核评审员初步报告复核删除、原初稿征求意见删除、协审单位上传成果文件修改、主评审员上传评审报告修改、复核评审员复核评审报告修改、分管副主任复核评审成果修改、协审单位上传定案表新增、主评审员审核定案表新增。

(十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送审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附件目录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抽签建立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提前介入新增、政府采购项目费用规则新增、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查询。

(十三)硬件采购

完成触摸屏一体机硬件采购,采购设备需满足以下参数要求,以保证使用效果与运行效率:

1.屏幕65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FHD)。

2.windows系统。

3.芯片:英特尔,CPU性能不低于(略)。

4.运行内存:不低于8G DDR3。

5.硬盘内存:不低于128G SSD。

6.接口:至少包括DC、HDMI、VGA、USB、LAN、AUDIO、MIC等接口。

7.触摸:电容触摸框 响应时间不超过15ms。

8.裸机尺寸(长*宽*厚):1500(H)×1574(W)×55(D)mm。

六、验收标准

本项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16号文以及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验收依据主要为采购文件内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内的工作方案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七、其他要求

1、质保及运维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1年,以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运维费。同时提供2年系统运维,运维期以质保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技术支持

1)运维期内提供专人专号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提供Email、传真、QQ等其他咨询服务渠道。

3)系统故障等紧急情况对(略)方业务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时,成交人须半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直至解决问题。

3、故障响应

1)运维期内提供专人专号7×24小时的故障响应服务。

2)提供Email、传真、QQ等其他咨询服务渠道。

3)一般故障2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援,重大故障1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援。

4)服务期内因成交人的原因出现任何安全事件、泄密事件或数据丢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或追究责任。

4、保密要求

成交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交保密承诺书,承担相应保密责任。

5、知识产权

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归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所有。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文档、技术文档、代码、交互稿、设计稿及(或)系统过程版本的版权、相邻权、专利及其他任何专属权利和经济利益均须移交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

若成交人在开发系统中使用了成交人本身所有的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成交人承诺并保证将获取上述相关方对使用其知识产权进行系统开发的永久、全面、充分及无瑕疵的授权,同时采购人也应获得相关方就其知识产权在系统中被使用的全球、永久、免费、不可撤销、可分层再授权的许可使用权。同时,涉及到该部分知识产权的系统二次开发,成交人必须承诺终身配合进行。

成交人保证系统的开发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如系统开发过程中或系统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侵害任何人的权利,成交人应负责并使采购人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使采购人免于 (略) 理相关纠纷,赔偿采购人产生的任何实际损失。

6、成交单位在本项目系统上线运行后须委派不少于1名的技术人员驻场3个月(食宿自理),提供系统上线后的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中明确驻场人员相关费用。

7、本项目应用服务为自建,平台服务层、数据服务层、基础设施层中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标准规范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 (略) “政务云”进行建设。需要配套硬件设备时,在确保兼容适配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利用管委会内现有设备。

8、系统建设需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32位、64位的旗舰版、专业版等系统版本),须兼容Linux操作系统、国产麒麟等操作系统,兼容X86环境及国产飞腾环境的国产终端。移动端支持安卓系统。

9、在评审信息化系统第二期开发建设中,成交单位需基于第一期项目已建立的代码框架和功能模块,通过增加新的功能模块、优化现有代码逻辑、提升系统性能及用户体验等方式进行扩展和优化,以确保系统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和技术标准。投标人需在保持一期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的基础上,实现二期项目功能需求,确保第二期开发工作顺利进行。

10、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投标人或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2、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3、如发现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4、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后不能履行相关服务要求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 (略) 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 (略)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1〕120号)及湖南 (略) 财政评审信息化建设目标,新区财政财评中心(以下简称“财评中心”)已圆满完成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评审信息化系统的一期建设,该系统改变传统信息系统的内部办公管理模式,推行全过程信息化造价管理模式,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财评中心、关联部门(如主管、监督等)都纳入进来,实现造价信息实时记录、交互、统计、监管等。

评审信息化系统一期建设于2023年5月通过验收,现处于正式运行阶段。 (略) 财政评审信息化总规划,结合“三区合一”以来财评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财评中心正积极筹划并推进湖南 (略) 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升级项目,旨在对一期系统进行深度优化与全面升级,确保系统能够精准对接最新的政策导向与业务实际需求。

二、相关标准

1.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21〕27号);

2.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发改高技〔2021〕189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4.《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转发< (略) 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 (略) 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

7.《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8.《 (略) 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1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12.《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办〔2011〕16号;

1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1〕1号);

14. (略) 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印发《 (略) 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3〕12号);

15.《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略)-2022);

1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略)-1999);

17.《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略)-2019);

18.《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略)-2019);

19.《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 (略)-2019);

20.《接 (略) (略) 安全技术规范》;

21.《国家电 (略) (略) 技术规范》;

22.《国家电 (略) 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与接口规范》;

23.《国家电 (略) 安全监测体系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

24.《国家电 (略) 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

25.《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

26.《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系统所有功能开发建设,并达到上线运行条件;系统试运行1个月,试运 (略) 检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方案中承诺的所有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通过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后可申请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履行合同的地点:湖南 (略) 财政评审中心( (略) (略) 麓谷大道668号)。

五、服务标准

二期建设内容

(一)抽签模块改造(调整)

原一期建设仅支持供应商随机抽取功能,无法适应现在的工作需要,根据《湖南 (略) 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湘新财发〔2023〕36号)及相关制度要求,新增造价咨询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委托模块功能,满足财评中心对供应商的管理需求。能够提供使用者(财评中心、建设单位)的线上委托办理业务。按照委托项目的所属单位可分为:财评中心委托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委托。

1、建设单位项目委托(新增)

新增建设单位项目委托模块,完成建设单位委托业务全过程线上流转,实现委托项目新增、 (略) 、项目报名、项目委托和服务成果提交的过程。

委托项目(新增)

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能够在系统内新增需要委托的项目,并支持后续提 (略) 。包含:委托项目管理、委托项目新增和委托项目查询。

(略) (新增)

使用单位提 (略) 后,系统根据项目委托金额及相关要求进 (略) ,并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开放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挂网按照项目规模情况可以分为 (略) (略) 。包含: (略) 管理、单 (略) 、打 (略) 以 (略) 查询。

项目报名(新增)

供应商可以在项目公示模 (略) 项目并提交报名。报名时需上传供应商信息和项目团队人员信息,报名信息全部由系统进行自动校验,满足报名要求的供应商方可报名成功。包含:项目报名提交、项目报名查询、项目报名条件、报名条件设置和服务成果提交等内容。

首次委托(新增)

挂网项目报名期截止后,系统自动发起委托动作,在参与委托的单位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实时返回给使用单位,同时线上通知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是否被委托。委托结束后使用单位能够查看到委托供应商的报名信息,包括所有团队成员及成员专业信息等内容;使用单位、供应商和财评中心能够线上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委托通知单》;财评中心能够线上查询所有委托记录进行线上自动备案。

包含:首次委托、委托通知单打印、首次委托查询、委托规则。

服务成果提交(新增)

使用单位需在系统内上传接收到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同时可依据服务成果质量线上完成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考核,完成委托项目线上流程闭环。包含:服务成果提交、服务成果审核与考核打分。

其他功能(新增)

系统提供其他辅助功能,包括线上委托业务办理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例如: (略) 、 (略) 委托。

(略)

使用单位可以 (略) 公示中的项目申 (略) ,经财评中心按照内控审批流程通过后, (略) 生效, (略) 记录。 (略) 后的项目返回项目库,可以再 (略) 申请。

包含:单 (略) 撤销申请、单个项 (略) 审核、打 (略) 撤销申请、打 (略) 撤销审核和项 (略) 查询。

(略) 委托

首次委托结果产生后,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财评中心申请取消首次委托单位的咨询服务,申请经过财评中心审核同意后,系 (略) 项 (略) 。

包括:单个项 (略) 委托申请、打包项 (略) 委托申请、 (略) 委托审核、原委托单位考核 (略) 委托查询。

2、财评中心项目委托(调整)

根据《湖南 (略) 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湘新财发〔2023〕36号)及相关制度要求,对一期项目委托模块进行升级,由系统自动对进窗评审的项目进行校验,确定评审项目是否需要委托供应商,实现委托项目自动进入委托库,以提供财评中 (略) 报名。

对于委托模块的新增包括:财 (略) 公示、项目报名、项目委托,后续委托的供应商,系统须自动返回评审主体流程中,延续评审工作,对于供应商的服务评价也在主体流程中体现。

具体功能包含:接办项目委托新增、供应商中签返回、财评中心委托查询、财评中心委托统计。

3、打包规则设置(新增)

按照相关要求对评审项目委托进行打包规则配置,包括:允许打包项目的最大数量、允许打包项目最大预估服务费。配置保存后系统内生效,用来控制委托打包的申请。

4、委托规模设置(新增)

按照相关要求及管理办法,结合上一年度的供应商考核结果,系统自动生成各层级供应商名单,经财评中心审核后,确定各层级供应商名单。同时,财评中心可根据最新的文件要求,修改各层级供应商可接受委托项目的金额规模。

具体功能包含:各层级供应商名单、委托项目规模设置和委托项目规模查询。

5、框架内供应商管理

财评中心可进行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管理,能够进行该类供应商委托情况、服务情况的查询,可以设置单位暂停资格和黑名单操作。

供应商库管理(调整)

框架协议内供应商由财评中心进行手工加入,支持批量导入与手工添加。

供应商入 (略) 分信息化类和各层级的类别,层级信息可每年按照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调整。

包含:框架内供应商库管理、框架内供应商新增、删除、查询。

供应商评审人员管理(调整)

基于委托模块改造,需要对原有的协审人员管理模块进行适应化改造,增加供应商的基础信息录入与查询的数据内容。

包含:框架内协审人员查询调整、新增调整、维护调整。

委托服务费用管理(调整)

财评中心能够自主调整系统内的委托服务费用计算规则,可设置新规则的生效时间,系统内项目将按照最新生效的规则计算费用。

委托服务费用规则按照财评中心相关计费标准运行。

具体功能包含:框架内协审费用管理、委托服务费用计算设置、协审费用规则记录查询。

暂停资格(新增)

提供财评中 (略) 罚情节自行选择暂停 (略) 罚条目。暂停资格须财评中心审批,审批均通过的暂停生效,开始暂停计时。

被暂停资格的供应商规定的暂停时长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暂停状态。

具体功能包含:暂停资格申请、暂停资格审核、暂 (略) 罚条目设置、暂 (略) 罚条目记录查询、暂停资格记录查询。

黑名单(新增)

提供财评中 (略) 罚情节自行设置黑名单 (略) 罚条目。黑名单须财评中心审批,审批均通过的黑名单生效。财评中心可手动解除黑名单。

具体功能包含:黑名单申请、黑名单审核、 (略) 罚条目设置、 (略) 罚条目记录查询、黑名单记录查询、黑名单解除申请与审核、黑名单解除记录查询。

(二)现场管理升级改造(调整)

一期现场管理模块支持用户通过手机APP进行现场打卡签到,以及可以对现场勘察、进度款申报、工地例会、变更签证、现场对账等现场资料的上传。为加强财政评审项目现场管理,及时收集项目现场情况及相关资料数据,实时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对现场管理模块功能进行调整,涉及了PC端和移动端两部分。

1、新增PC端现场管理模块

现场管理项目内容(新增)

现场管理项目立项(新增)

参照原有的建设项目登记功能,建设单位用户可自行在建设项目模块登记需要现场管理的建设项目。

现场管理项目送审审核(新增)

建设单位联系人可以在建设项目中发起“现场管理项目”送审流程。

现场项目总览(新增)

现场项目总览界面在原有项目总览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现场位置】【现场工作信息查询】两块功能。

项目现场位置:现场管理项目进窗审核通过后任意时间主审人员可选定项目位置,地址录入后系统建设单位登录移动端进行现场工作。

现场工作信息查询:财评中心和建设单位可查看现场工作信息。

结算送审现场管理模块功能(新增)

对于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的结算项目送审时建设单位能够绑定对应的现场管理项目,获取现场管理信息。

结算总览(调整)

绑定完成的结算项目能够在项目总览中查看到现场管理项目完成的【项目现场位置】【现场工作信息查询】两块信息,为项目评审提供依据。

2、移动端现场业务(调整)

主审人员通过PC端对现场管理项目进行操作,选定具体地址等内容,建设单位相关权限人员可在移动端查询本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并进行各种现场的管理操作,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支持多种格式,如:jpg、png、word、pdf、excel等)。

(三)协审单位考核改造

一期对供应商的考核模块包含协审机构日常考核和协审综合考核,协审机构日常考核主要是对协审机构日常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协审基本要求考核奖励 (略) 罚扣分,考核分值直接计入当个季度考核总分内。供应商综合考核按季度进行,每季度的考核得分,由季度内的每个协审报告考核得分按算术平均分计算与协审基本要求考核得分相加所得;每年度的考核得分,由每季度的考核得分相加所得;每一轮服务周期的考核总得分,由每年度的考核得分按算术平均数计算所得。二期建设依据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财评中心内控制度,对供应商考核模块新增部分内容并对原有内容进行调整。

1、盲审环节的考核打分(新增):供应商报告负责人提交盲审成果后,财评中心盲审人员进行盲审结论审核,并增加供应商考核打分;

调整供应商成果提交流程中的考核打分:依据财评中心考核。

2、供应商费用流程(调整)

(略) 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增加评审项目的建设类型计算系数。

3、编制单位日常考核流程(调整)

使用单位对编制单位进行考核打分

委托模块中,使用单位在供应商提交成果后,可以对其进行线上的服务考核打分,考核规则按照最新政策文件进行设置,并依据查看权限对其提供考核打分查询。

财评中心对编制单位进行考核修正(调整)

使用单位在编制供应商完成咨询服务后,会对其进行考核打分,此类项目经财评中心进窗完成评审后,需要由财评中心进行供应商考核分数修正。财政评审信息系统最终计入供应商日常考核分数为修正后的分数。

1)需要在建设单位项目送审节点收集编制单位的考核分数,对于委托模块的项目能够一键获取考核结果;对于线下项目能够提供手工上传入口。

2)进窗的项目经过正常的评审流程流转,直到进入主评审员考核汇总的节点,进行编制单位考核分修正,系统自动判断金额是否超点并按照相关规定自动扣分,对于负面情形(重大失误/态度不配合)等内容,配置字典项进行选择扣分。

4、年度考核管理(新增)

(1)年度考核打分:系统实时收集各供应商考核分,收集内容涵盖建设单位考核、盲审环节考核等内容并进行数据汇总,同时可以将往年供应商考核分自动导入进系统。

(2)总体考核计算排名:财评中心可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年度总体考核打分,按照日常项目考核成绩由系统自动排序。

5、考核查询(新增)

项目考核查询:提供财评中心所有委托项目的考核情况查询,能够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使用单位等条件来筛选,支持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

供应商总体考核查询:提供财评中心框架内供应商的总体考核情况查询,能够按照供应商姓名、考核年份等条件来筛选,支持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

(四)线上对审(调整)

(略) 的内置交流工具,在一个评审项目开始后,系统会自动汇集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人员,组成一个交流群。用户可 (略) 进行发言交流。二期建设将改变一期的文字输入对审模式,转变为语音、图片、视频等方式输入,实现线上对审工作管理,供应商能够多次、多节点地完成线上对审申请与对审记录审核,实现全过程对审数据与资料的上传备案与对审线上流转。包括:供应商对审申请、主评审员对审审核、对审通知、对审结果备案、对审结果审核、对审报表打印、对审查询、对审统计。

(五)数据统计(新增)

需根据财评中心新增的业务统计需求,提供更多的数据统计展示,如项目超时统计、项目资料补充统计等内容。

(六)CA电子签章对接(新增)

1、CA登录接口

提供评审信息系统通过CA账户登录的功能。

2、电子签章接口录入

评审信息系统与第三方CA系统建立接口,获取个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的评审信息,包含:签署身份信息、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信息。

具体功能包含:个人电子签章录入接口、个人电子签章删除接口、个人电子签章查询、单位电子签章录入接口、单位电子签章删除接口、单位电子签章查询。

3、电子文件盖章

实现服务器文件和本地文件的电子文件盖章。

4、电子签章验证

实现电子签章验证, (略) 的签章验证数据接口,在评审信息系统中开发对应的应用业务模块,提供系统用 (略) 。

5、电子签章应用

实现电子签章的系统内具体业务应用,在评审流程流转过程中实现重要节点审批通过后自动盖章,包含:评审计划申报附件签章、项目送审附件签章、盲审附件签章、现场踏勘附件签章、初步对账附件签章、考核凭证签章、评审结论附件签章、退窗证明签章。

(七)OA办公签批与通知(新增)

结合电子签章实现评审信息系统内的OA审批模块,实现财评中心的内部办公审批线上流转,主要包含内部呈批文件、财务审批、会议纪要等中心日常程序。

(八)触摸屏一体机软件部分开发(新增)

1、整体UI设计:对 (略) 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外接触摸屏一体机展示界面进行统一的UI设计,保证界面美观统一,符合评审机构业务风格。

2、单位简介:展示财评中心的单位简介,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单位简介内容。

3、项目查询:用于查询财评中心负责的评审项目查询,通过项目名称和编号条件筛选,查看项目的基础信息以及业务办理进度信息。

4、机构设置:用于查询财评中心的机构部门、部门职责与部门人员情况,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机构设置内容。

5、政务公开:用于发布财评中心的相关政务信息,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政务公开内容。

6、 (略) :用于查询财评中心的楼 (略) ,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 (略) 内容。

7、政策法规:用于查询 (略) 评审业务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8、办事指南:用于查看 (略) 评审业务操作流程,支持财评中心后台修改办事指南内容。

9、通知公告:用于发布财评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

(九)数据交互对接(调整)

根据一期建设内容,财政评审信息系统已预留了相关接口,以备同其他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目前,财评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通过预留接口完成同相关系统的对接与数据交互工作。此部分仅包含系统的接口预留,不包含接口开发。

1、与集采中心系统交互对接

在评审项目委托结束后,财评中心需要与中签的咨询单位签订《框采协议》,系统要实现协审付费完成后与集采中心的协议数据实时推送。包括:协审协议推送、接口调用情况查询。

对于除了财评中心以外的委托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协议,不在与集采中心的数据交互范围内。

2、与大数据系统交互对接

完成与大数据系统的数据交互对接,实现评审项目的大数据分析应用。

(1)单点登录

打造单点登录功能,同步登录用户账号数据,实现从评审信息系统登录大数据系统,不需要切换账号重新登录大数据系统,就能够完成大数据系统上的业务办理。包含:单点登录、登录用户数据同步交互。

(2)评审信息系统改造

为实现与大数据系统的交互对接,评审信息系统需完成涉及功能的适应化改造,包含评审项目大数据应用的模块新增和大数据分析成果展示。

(3)数据交互对接接口

实现评审项目的大数据分析应用,数据接口交互方向包括:评审项目数据交互、造价报送数据和文件交互、大数据分析结果数据交互以及财评中心分析结果审核数据交互。

3、与智慧中枢系统交互对接

对接智慧中枢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功能,同步登录用户账号数据,实现从智慧中枢系统直接登录评审信息系统,不需要切换账号重新登录评审信息系统。包含单点登录、登录用户数据同步交互、接口调用情况查询。

4、与湖南 (略) 智慧纪检监察系统对接

建设与智慧纪检监察系统的数据推送接口,实现将评审信息系统内的各类评审数据推送至监察系统内,涉及智慧纪检监察系统的改造部分不含在本次招标内容。

(十)一期优化调整

1、操作主界面内容(调整):新增主评审员、复核人员在系统首页上的评审项目统计功能,包括项目总数、在审项目总数、完成项目总数、评审项目总金额、在审项目总金额。

2、定案会专家委托审核(新增):为定案会专家委托新增专人管理审批流程与权限,包含定案会专家调整申请、定案会专家调整审核。

3、参考资料共享库(新增): (略) 级、财评中心、 (略) 县等财评参考资料、长沙建设造价下载共享。包含参考资料上传、下载、删除、共享库管理。

4、部门评审项目统筹查询模块(新增):允许部门负责人实时获取本部门项目评审的动态信息,包括在审项目数量、当前阶段完成项目情况、各评审员负责的完成与在审项目数量、项目类型及涉及金额等关键数据。

(十一)评审主体业务流程(调整):原协审单位初步报告录入删除、原主评审员初步报告审核删除、原复核评审员初步报告复核删除、原初稿征求意见删除、协审单位上传成果文件修改、主评审员上传评审报告修改、复核评审员复核评审报告修改、分管副主任复核评审成果修改、协审单位上传定案表新增、主评审员审核定案表新增。

(十二)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送审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附件目录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抽签建立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提前介入新增、政府采购项目费用规则新增、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查询。

(十三)硬件采购

完成触摸屏一体机硬件采购,采购设备需满足以下参数要求,以保证使用效果与运行效率:

1.屏幕65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FHD)。

2.windows系统。

3.芯片:英特尔,CPU性能不低于(略)。

4.运行内存:不低于8G DDR3。

5.硬盘内存:不低于128G SSD。

6.接口:至少包括DC、HDMI、VGA、USB、LAN、AUDIO、MIC等接口。

7.触摸:电容触摸框 响应时间不超过15ms。

8.裸机尺寸(长*宽*厚):1500(H)×1574(W)×55(D)mm。

六、验收标准

本项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16号文以及 (略) 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验收依据主要为采购文件内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内的工作方案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七、其他要求

1、质保及运维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1年,以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免运维费。同时提供2年系统运维,运维期以质保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2、技术支持

1)运维期内提供专人专号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提供Email、传真、QQ等其他咨询服务渠道。

3)系统故障等紧急情况对(略)方业务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时,成交人须半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直至解决问题。

3、故障响应

1)运维期内提供专人专号7×24小时的故障响应服务。

2)提供Email、传真、QQ等其他咨询服务渠道。

3)一般故障2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援,重大故障1小时内提供现场支援。

4)服务期内因成交人的原因出现任何安全事件、泄密事件或数据丢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或追究责任。

4、保密要求

成交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交保密承诺书,承担相应保密责任。

5、知识产权

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全部归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所有。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文档、技术文档、代码、交互稿、设计稿及(或)系统过程版本的版权、相邻权、专利及其他任何专属权利和经济利益均须移交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

若成交人在开发系统中使用了成交人本身所有的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成交人承诺并保证将获取上述相关方对使用其知识产权进行系统开发的永久、全面、充分及无瑕疵的授权,同时采购人也应获得相关方就其知识产权在系统中被使用的全球、永久、免费、不可撤销、可分层再授权的许可使用权。同时,涉及到该部分知识产权的系统二次开发,成交人必须承诺终身配合进行。

成交人保证系统的开发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如系统开发过程中或系统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侵害任何人的权利,成交人应负责并使采购人免责,包括但不限于使采购人免于 (略) 理相关纠纷,赔偿采购人产生的任何实际损失。

6、成交单位在本项目系统上线运行后须委派不少于1名的技术人员驻场3个月(食宿自理),提供系统上线后的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分项报价中明确驻场人员相关费用。

7、本项目应用服务为自建,平台服务层、数据服务层、基础设施层中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标准规范体系、运维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 (略) “政务云”进行建设。需要配套硬件设备时,在确保兼容适配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利用管委会内现有设备。

8、系统建设需支持Windows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32位、64位的旗舰版、专业版等系统版本),须兼容Linux操作系统、国产麒麟等操作系统,兼容X86环境及国产飞腾环境的国产终端。移动端支持安卓系统。

9、在评审信息化系统第二期开发建设中,成交单位需基于第一期项目已建立的代码框架和功能模块,通过增加新的功能模块、优化现有代码逻辑、提升系统性能及用户体验等方式进行扩展和优化,以确保系统满足新的业务需求和技术标准。投标人需在保持一期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的基础上,实现二期项目功能需求,确保第二期开发工作顺利进行。

10、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投标人或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售后、运维服务等),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或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2、本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被采购人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3、如发现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4、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后不能履行相关服务要求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 (略) 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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