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五十七批不符合人员名单公示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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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五十七批不符合人员名单公示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以及《 (略)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 (略) 806办公室申诉)。

电话:(略) (略)

附件:咸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第五十七批不符合人员名单公示(二次公示).xls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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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以及《 (略)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 (略) 806办公室申诉)。

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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