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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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改进建议意见,促进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和《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 (略) (略) 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 (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团体人士、行业协会、 (略) 校、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中,通过推荐或者邀请方式聘任。主要负责对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监督,宜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法治意识,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三)熟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热心支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主要履行下列执法监督职责:

(一)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问题线索;

(三)应邀参与重大执法事项现场监督;

(四)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或《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2),同步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相关经历证明等),于2024年11月29日前扫描PDF版 (略) (略) 法规和执法监督科邮箱(*@*63.com),咨询电话:0562-(略)。
(二)审核。报名结束后, (略) (略)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聘任。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 (略) (略) 制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册向社会公告,并统一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申领工作证件。

五、其他事项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对履职情况较好的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存在《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 (略) (略) 将按 (略) 理。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事业,不发放报酬。
本次聘任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本次聘任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表格1、2:见链接

关于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改进建议意见,促进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司法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署,和《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 (略) (略) 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 (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团体人士、行业协会、 (略) 校、研究机构、重点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中,通过推荐或者邀请方式聘任。主要负责对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执法监督,宜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法治意识,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三)熟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热心支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主要履行下列执法监督职责:

(一)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

(二)提供有关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问题线索;

(三)应邀参与重大执法事项现场监督;

(四)其他有关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或《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单位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2),同步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相关经历证明等),于2024年11月29日前扫描PDF版 (略) (略) 法规和执法监督科邮箱(*@*63.com),咨询电话:0562-(略)。
(二)审核。报名结束后, (略) (略)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聘任。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 (略) (略) 制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册向社会公告,并统一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申领工作证件。

五、其他事项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对履职情况较好的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存在《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 (略) (略) 将按 (略) 理。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公益事业,不发放报酬。
本次聘任全过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本次聘任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表格1、2: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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