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全市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2024]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江苏省用水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 (略) (略) 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名称: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
2、工作范围
(1)根据水利部《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资管[2021]367号)、《江苏省用水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苏水规〔2022〕4号)规定开展20 (略) 用水量统计复核工作。
(2)按照省水利厅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规定,汇总202 (略)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地下水、水源地、节水管理任务等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3)协助汇总整编2024年度省考核任务中明确的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水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体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4)复核水利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里各地上报数据,包括:名录库建设情况、名录库更新及日常维护情况;审核系统数据,在省水利厅明确的时间要求前,完成对直报 (略) 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填报的季报年报中的数据的逻辑性、协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同 (略) (县)、 (略) 用水量的核定。
(5)在做好基础资料整编的同时,完成编写“ (略) 202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技术资料文字说明”和“ (略) 2024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报告”,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的附件。
(6)整编好的基础资料应符合上级要求,做到不重不漏,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和整编成果, (略) (略) (略) 组织的验收。
3、预期成果: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附件4份(含电子版)。
4、进度要求:合同签署后至2025年4月底。
5、质量要求:项目 (略) (略) (略) 组织的验收。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3.#元。
2、本次报价供应商根据以上工程量进行合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 (略) 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江苏”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办公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电子文档
提供资料:本项 (略) 上报名,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至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五、磋商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9日13:00起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3:3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会议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4、其他有关事项:/
5、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6、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会议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88号
联 系 人:单工
联系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泰 (略)
联系地址:江苏恒泰 (略) 12楼办公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联系人:殷琼烨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22日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水资[2024]6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资[2020]7号)、《江苏省用水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 (略) (略) 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
一、工作内容
1、项目名称:20 (略) 用水量统计第三方复核项目
2、工作范围
(1)根据水利部《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办资管[2021]367号)、《江苏省用水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苏水规〔2022〕4号)规定开展20 (略) 用水量统计复核工作。
(2)按照省水利厅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规定,汇总202 (略) 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地下水、水源地、节水管理任务等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3)协助汇总整编2024年度省考核任务中明确的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含地下水管理)、水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体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支撑佐证材料的整编。
(4)复核水利部“用水统计直报系统”里各地上报数据,包括:名录库建设情况、名录库更新及日常维护情况;审核系统数据,在省水利厅明确的时间要求前,完成对直报 (略) 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填报的季报年报中的数据的逻辑性、协调性、合理性进行复核;按上级要求时间完成汇总上报工作,同 (略) (县)、 (略) 用水量的核定。
(5)在做好基础资料整编的同时,完成编写“ (略) 202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技术资料文字说明”和“ (略) 2024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报告”, (略)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查报告的附件。
(6)整编好的基础资料应符合上级要求,做到不重不漏,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和整编成果, (略) (略) (略) 组织的验收。
3、预期成果: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附件4份(含电子版)。
4、进度要求:合同签署后至2025年4月底。
5、质量要求:项目 (略) (略) (略) 组织的验收。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3.#元。
2、本次报价供应商根据以上工程量进行合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 (略) 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江苏”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办公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电子文档
提供资料:本项 (略) 上报名,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至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五、磋商有关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9日13:00起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3:30止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会议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4、其他有关事项:/
5、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6、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江苏恒泰 (略) 12楼会议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有关事项: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88号
联 系 人:单工
联系电话:05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泰 (略)
联系地址:江苏恒泰 (略) 12楼办公室( (略) (略) (略) 901号联创大厦东楼12楼)
联系人:殷琼烨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2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