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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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略) 需要,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下述要求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 (略) (略)

3、项目预算:(略)元(人民币)

4、项目内容:本工 (略) (略) (略) 265号,工程 (略)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项目设计工作,设计面积约300㎡。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绘制审核、开工前设计交底、施工质量及整体效果控制,具体内容包括平面方案布置调整、强弱电、装饰、给排水、门窗、消防等各专项设计。

5、标包划分:不划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区九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老师 0551-(略);

4、请下载附件: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完整,打印纸质版后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申请表及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以上资料中,企业法人委托书及报名申请表应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区九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名成功,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2日 (略) (略) 。弃标未予告知的,三年内 (略) 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略) (略) 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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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需要,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且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按照下述要求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设计项目(二次)

2、项目地点: (略) (略)

3、项目预算:(略)元(人民币)

4、项目内容:本工 (略) (略) (略) 265号,工程 (略) (略) (略) 区南九楼改造项目设计工作,设计面积约300㎡。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绘制审核、开工前设计交底、施工质量及整体效果控制,具体内容包括平面方案布置调整、强弱电、装饰、给排水、门窗、消防等各专项设计。

5、标包划分:不划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 (略) 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 (略) 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区九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老师 0551-(略);

4、请下载附件: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完整,打印纸质版后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申请表及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以上资料中,企业法人委托书及报名申请表应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区九楼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报名时间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名成功,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2日 (略) (略) 。弃标未予告知的,三年内 (略) 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略) (略) 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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