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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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验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QHZB#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略) (略) 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7号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电 话:024-#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QHZB#

项目名称: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略) 2022年、2023年高标准农 (略) 级验收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略) (略) 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7号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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