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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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网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略) 电动所属机动车辆提供机动车保险服务,投保险种包括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和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含车辆保险服务,涉及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 业保险和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共1个标的、1个标包。

2.3招标项目 (略) : (略)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服务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车辆保险服务

360

南网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360

36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框架要求:(1)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20%,+50%]范围内。(2)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3)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4)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5)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6)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 年报告。如 2023 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 2020-2022 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且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 函) ,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没 有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 (略) 站的相应截图; 在中 (略) (略) 范围 (略) 于限制投标 (略) 罚期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车辆保险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车辆保险服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略)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略)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 (略) (略) (www.http://**)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 (略) 径如下: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购标管理;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略) 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 (略) (略) (www.http://**)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 (略) (略) 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略) (www.http://**)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略) (www.http://**)”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 (略) 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 (略) 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 (略) 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 (略) 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略) 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 (略) 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略) 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 (略) 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 (略) 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 (略) (略) (www.http://**)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产 (略) (略) 供应链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 (略) 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8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略) 【盖章位置】

2024年11月22日


,广东, (略) , (略) , (略) ,广州,深圳,0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网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 (略)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略) 电动所属机动车辆提供机动车保险服务,投保险种包括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和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含车辆保险服务,涉及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 业保险和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共1个标的、1个标包。

2.3招标项目 (略) : (略)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服务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车辆保险服务

360

南网电动2024-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360

36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框架要求:(1)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20%,+50%]范围内。(2)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3)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4)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如采购人因业务需要,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最大采购量不得超过上限。(5) 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六个月。延期期间如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则合同自动失效。(6) 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或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 年报告。如 2023 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 2020-2022 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若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则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且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 函) ,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没 有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 (略) 站的相应截图; 在中 (略) (略) 范围 (略) 于限制投标 (略) 罚期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车辆保险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车辆保险服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 (略) 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 (略) 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 (略) (略) (www.http://**)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 (略) 径如下: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购标管理;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 (略) 径: (略) 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 (略) (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略) 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 (略) (略) (www.http://**)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 (略) (略) 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略) (www.http://**)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略) (www.http://**)”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 (略) 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 (略) 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 (略) 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 (略) 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略) 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 (略) 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略) 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 (略) 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 (略) 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 (略) (略) (www.http://**)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产 (略) (略) 供应链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 (略) 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8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略) 【盖章位置】

2024年11月22日


,广东, (略) , (略) , (略) ,广州,深圳,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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