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公司中山坦洲大道项目第二次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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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公司中山坦洲大道项目第二次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

(略) 中山坦洲大道项目

第二次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中山坦洲大道项目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招标,招标人为 (略) 第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中货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坦洲大道工程项目 。

2.2 项目概况: 坦洲大 (略) 坦洲镇境内,起点位于坦洲快线与西部沿海高 (略) 西侧80m 地面 (略) ,起点接坦洲快线,跨越茅湾涌,跨越下界涌东灌渠,改造 (略) (略) (略) ,下 (略) ,跨越六村涌,上跨 (略) ,跨越七村涌,改造利 (略) (略) , (略) ,改造利 (略) (略) ,终点至中山珠 (略) (珠海南湾大道),里程范围 K0+000~K8+501.360,路线全长 8.501km。本标段合同总工期为30个月,合同总造价为15.047亿。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标包1

1

碎石

3-5mm

(略)


2

碎石

5-10mm

(略)


3

碎石

10-15mm

(略)


4

碎石

10-20mm

(略)


5

碎石

10-25mm

6423


6

机制砂

0-3

(略)



小计

/

/

(略)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订单为准。

3.2 交货地点: (略) 小 (略) 136号保利长大。

3.3 供货期限: 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暂定)。

3.4 其他: /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4.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4.1.2 投标人需要在“ (略) (http://**,下同)”注册并经审批通过。

4.1.3拟投标货物品牌的授权要求

(1)如生产厂家自行参加投标,则不可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生产厂家不参加投标,则可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投标登记时提交的授权书复印件中的品牌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中的品牌一致。

(2)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均按否 (略) 理。

4.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为贸易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则以最 (略) 财报的报表数据为准。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三 年的同类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曾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5其他要求:

4.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5.3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在未完成整改或消除影响前不得参与投标。

4.5.4 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5.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物资近1年(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以来具有CMA认证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 (略) 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6.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6.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6.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6.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6.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6.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 (略) 罚范围内;

4.6.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6.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6.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4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16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5:0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后, (略) 发送招标文件,各报名单位自行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略)元/每个标段(标包)投标保证金,否则 (略) 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及其他单位名义汇款。(汇款凭证应及 (略) ,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截止时间进行线上开评标。

6.3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4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存在疑问,可通过 (略) 或电话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提问,需统一告知投标人的,由招标联系人统一在 (略) 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相关信息将通过“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第 四 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 (略) 33号

联 系 人:陈小凡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信息来源:http://**
,中山

(略) 中山坦洲大道项目

第二次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中山坦洲大道项目沥青碎石及机制砂采购招标,招标人为 (略) 第四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中货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坦洲大道工程项目 。

2.2 项目概况: 坦洲大 (略) 坦洲镇境内,起点位于坦洲快线与西部沿海高 (略) 西侧80m 地面 (略) ,起点接坦洲快线,跨越茅湾涌,跨越下界涌东灌渠,改造 (略) (略) (略) ,下 (略) ,跨越六村涌,上跨 (略) ,跨越七村涌,改造利 (略) (略) , (略) ,改造利 (略) (略) ,终点至中山珠 (略) (珠海南湾大道),里程范围 K0+000~K8+501.360,路线全长 8.501km。本标段合同总工期为30个月,合同总造价为15.047亿。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标包1

1

碎石

3-5mm

(略)


2

碎石

5-10mm

(略)


3

碎石

10-15mm

(略)


4

碎石

10-20mm

(略)


5

碎石

10-25mm

6423


6

机制砂

0-3

(略)



小计

/

/

(略)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订单为准。

3.2 交货地点: (略) 小 (略) 136号保利长大。

3.3 供货期限: 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暂定)。

3.4 其他: /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4.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4.1.2 投标人需要在“ (略) (http://**,下同)”注册并经审批通过。

4.1.3拟投标货物品牌的授权要求

(1)如生产厂家自行参加投标,则不可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如生产厂家不参加投标,则可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还应提交拟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向本项目供应货物的授权书,投标登记时提交的授权书复印件中的品牌须与投标文件中授权书原件中的品牌一致。

(2)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人,均按否 (略) 理。

4.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为贸易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略)元,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则以最 (略) 财报的报表数据为准。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三 年的同类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曾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5其他要求:

4.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 (略) 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5.3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在未完成整改或消除影响前不得参与投标。

4.5.4 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5.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物资近1年(2023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以来具有CMA认证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 (略) 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6.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6.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6.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6.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6.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6.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6.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6.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 (略) 罚范围内;

4.6.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6.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6.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6.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4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6.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16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5:0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后, (略) 发送招标文件,各报名单位自行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略)元/每个标段(标包)投标保证金,否则 (略) 理。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及其他单位名义汇款。(汇款凭证应及 (略) ,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截止时间进行线上开评标。

6.3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4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存在疑问,可通过 (略) 或电话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提问,需统一告知投标人的,由招标联系人统一在 (略) 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相关信息将通过“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第 四 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 (略) 33号

联 系 人:陈小凡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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