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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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222FW* 、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业主为哈 (略)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2采购人:哈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并符 (略)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20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2022年至今有担任中型及以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业绩。(大中型企业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认定,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文字说明;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信誉和财务状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律所负责人近 3年(2021 年 1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本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 (略) (http:http://**.cn/wenshu.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0人(含)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2.除项目负责人外,有能力指派3名连续执业经历10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备律师执业证书。(需注册10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邮箱地址:*@*26.com。
4.4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5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6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7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大写:*仟元整)。
5.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前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略) (略) 180号)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黑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0号
电话:0451-*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子邮件:*@*26.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采购编号:0222FW* 、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业主为哈 (略)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2采购人:哈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并符 (略)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20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2022年至今有担任中型及以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业绩。(大中型企业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认定,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文字说明;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信誉和财务状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律所负责人近 3年(2021 年 1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本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 (略) (http:http://**.cn/wenshu.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0人(含)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2.除项目负责人外,有能力指派3名连续执业经历10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备律师执业证书。(需注册10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邮箱地址:*@*26.com。
4.4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5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6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7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大写:*仟元整)。
5.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前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略) (略) 180号)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黑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0号
电话:0451-*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子邮件:*@*26.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222FW* 、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业主为哈 (略)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2采购人:哈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并符 (略)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20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2022年至今有担任中型及以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业绩。(大中型企业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认定,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文字说明;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信誉和财务状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律所负责人近 3年(2021 年 1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本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 (略) (http:http://**.cn/wenshu.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0人(含)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2.除项目负责人外,有能力指派3名连续执业经历10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备律师执业证书。(需注册10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邮箱地址:*@*26.com。
4.4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5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6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7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大写:*仟元整)。
5.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前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略) (略) 180号)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黑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0号
电话:0451-*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子邮件:*@*26.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采购编号:0222FW* 、HTCL-XB-*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竞争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项目业主为哈 (略)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 (略) 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2采购人:哈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2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服务质量决定下一年是否续签合同。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并符 (略)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执业20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2022年至今有担任中型及以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业绩。(大中型企业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标准认定,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文字说明;提供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服务合同,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信誉和财务状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律所负责人近 3年(2021 年 1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本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 (略) (http:http://**.cn/wenshu.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0人(含)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2.除项目负责人外,有能力指派3名连续执业经历10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具备律师执业证书。(需注册10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邮箱地址:*@*26.com。
4.4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5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4.6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7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大写:*仟元整)。
5.2响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00前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 (略) ( (略) (略) (略) 180号)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黑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 (略)
地址: (略) (略) 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周立萍
联系电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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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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