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圆明新园景区游览车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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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圆明新园景区游览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为横店圆明 (略) 内游览车项目合并招标,由横店圆明 (略) 负责提供运营场地、充电场及现有设施设备。

2.2中标方需新增23座游览车20辆和14座游览车10辆(车辆出厂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新增车辆可分2次进场,具体进场时间详见标书。

2. (略) 现有设施设备包括25辆游览车和1辆小火车,部分车辆(车龄最长已达7年)、5个游览车专用充电桩以及一个配套高配房。

2.4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如:新车采购、车辆年检、车辆维修、车辆定位系统维护费用、驾驶员招聘及薪酬福利支付、车辆/人员保险、游览车手环制作等人员安排和运营管理,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其中车辆年检和游览车手环制 (略) 统一安排,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5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年初一至年初六)、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如有调整以国家发布的公告为准。

2.6本次招标分商务标和技术标(要求带设计方案),其中商务标占70%,技术标占30%。

2.7技术标包含内容:公司资质、设备专利、文旅项目成功案例、车辆款式、智能化水平、运营管理、车辆维保等。

2.8 游览车及小火车租赁价格按圆明 (略) 规定执行。

2.9合同期限:暂定1—3年,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10合作模式:租金和联营分成两者取其高模式,营业款由(略)方统一收取;保底租金按影视城年度招标文书要求先行交付,累计营业额分成金额高于保底租金时,(略)方从当月营业款中按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扣除相应金额,其余部分由(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结算。

3.竞标须知

3.1投标人应合法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放车辆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车辆须办理上牌后方可投入运营。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4 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人员安排、运营管理、维修保养、保险购买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明经营按规范做好车辆推销、调度、归整、以及日常维护清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统 (略) 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推销。

3.6中标单位投放车辆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放合格的游览车,投入运营前车辆款式和色彩必须 (略) 氛围并书 (略) 审核,同时部分安全装置须 (略) 要求进行整改,除指 (略) 域外, (略) 域不允许车辆摆放。

3. (略) 内游览车车辆限速最高15公里/小时,具 (略) 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竞标保证金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书,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拟写并递交(寄)至 (略) 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办公大楼5楼监察部施煜斌收(电话(略))。

4.2 意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书,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4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书要求制作封存,开标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5.1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户名:浙 (略)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圆明 (略) 游览自行车项目投标保证金)

5.2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下午16:00,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3投标保证金退回:

5.3.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由商贸部安排无息退回。

5.3.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商贸部安排无息退还。

5.4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5 中标方如未及时交清费用同意 (略) 理,横店影视城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缴最新中标人中标数与原中标数的差额部分。

5.6 本公告中条款内容所有解释权归浙 (略) 所有。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 (略)

联系人:马先生 (略)

招标管理单位:浙 (略) 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略)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监督电话:施先生 (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次招标为横店圆明 (略) 内游览车项目合并招标,由横店圆明 (略) 负责提供运营场地、充电场及现有设施设备。

2.2中标方需新增23座游览车20辆和14座游览车10辆(车辆出厂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新增车辆可分2次进场,具体进场时间详见标书。

2. (略) 现有设施设备包括25辆游览车和1辆小火车,部分车辆(车龄最长已达7年)、5个游览车专用充电桩以及一个配套高配房。

2.4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如:新车采购、车辆年检、车辆维修、车辆定位系统维护费用、驾驶员招聘及薪酬福利支付、车辆/人员保险、游览车手环制作等人员安排和运营管理,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其中车辆年检和游览车手环制 (略) 统一安排,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5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年初一至年初六)、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如有调整以国家发布的公告为准。

2.6本次招标分商务标和技术标(要求带设计方案),其中商务标占70%,技术标占30%。

2.7技术标包含内容:公司资质、设备专利、文旅项目成功案例、车辆款式、智能化水平、运营管理、车辆维保等。

2.8 游览车及小火车租赁价格按圆明 (略) 规定执行。

2.9合同期限:暂定1—3年,具体年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10合作模式:租金和联营分成两者取其高模式,营业款由(略)方统一收取;保底租金按影视城年度招标文书要求先行交付,累计营业额分成金额高于保底租金时,(略)方从当月营业款中按双方约定的分成比例扣除相应金额,其余部分由(略)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结算。

3.竞标须知

3.1投标人应合法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放车辆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车辆须办理上牌后方可投入运营。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4 关联企业不得一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中标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投资、人员安排、运营管理、维修保养、保险购买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文明经营按规范做好车辆推销、调度、归整、以及日常维护清理工作,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统 (略) 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推销。

3.6中标单位投放车辆必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放合格的游览车,投入运营前车辆款式和色彩必须 (略) 氛围并书 (略) 审核,同时部分安全装置须 (略) 要求进行整改,除指 (略) 域外, (略) 域不允许车辆摆放。

3. (略) 内游览车车辆限速最高15公里/小时,具 (略) 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竞标保证金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书,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拟写并递交(寄)至 (略) 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办公大楼5楼监察部施煜斌收(电话(略))。

4.2 意向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书,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8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

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4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书要求制作封存,开标前不得开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和投标时间

5.1本次招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即为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整,应当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款成功后联系招标人登记。

收款户名:浙 (略)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收款账号:3300 1676 3420 5000 1464(请注明:圆明 (略) 游览自行车项目投标保证金)

5.2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2024年11月28日下午16:00,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3投标保证金退回:

5.3.1未中标商户保证金退回,由商贸部安排无息退回。

5.3.2中标方根据约定交清中标金并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后,由商贸部安排无息退还。

5.4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5.5 中标方如未及时交清费用同意 (略) 理,横店影视城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缴最新中标人中标数与原中标数的差额部分。

5.6 本公告中条款内容所有解释权归浙 (略) 所有。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 (略)

联系人:马先生 (略)

招标管理单位:浙 (略) 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略)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监督电话:施先生 (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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