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项目服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劳务派遣项目服务重新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单位:晋城 (略)
二、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结合公司劳动用工实际,需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原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公司劳动用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继续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根据《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和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自主采购。
四、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3、报价单位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与发票为准。
4、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5、报价单位需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附经营场所实景照片)。
6、报价单位需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律师服务协议。
7、报价单位需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细则承诺,承诺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经济补偿金 (略) 承担。
五、时间要求
按月结算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00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不予受理。
3、递交方法:登录《 (略) 》(网址:http://**),点击进入“采购响应”-“我的响应”-选择“进入”-“响应文件”界面,在线加密上传报价文件。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取单项xx元/人/月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55元/人/月,不同意或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 (略) 》网上开标。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工部 监督电话:035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芳 电话:0356-*
一、项目单位:晋城 (略)
二、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结合公司劳动用工实际,需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原协议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公司劳动用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需继续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根据《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和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自主采购。
四、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3、报价单位应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与发票为准。
4、报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及晋能控股黑名单。
5、报价单位需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附经营场所实景照片)。
6、报价单位需提供专职或兼职的律师服务协议。
7、报价单位需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细则承诺,承诺必须包含但不限于税金、经济补偿金 (略) 承担。
五、时间要求
按月结算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6:00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不予受理。
3、递交方法:登录《 (略) 》(网址:http://**),点击进入“采购响应”-“我的响应”-选择“进入”-“响应文件”界面,在线加密上传报价文件。
七、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取单项xx元/人/月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55元/人/月,不同意或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如出现所有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差额均在3%范围之内时,可以视为竞争不充分,重新组织比价。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比选方式:通过《 (略) 》网上开标。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党工部 监督电话:0356-*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芳 电话: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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