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福建 (略) 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 (略) (略) ,招标组织机构为福建 (略) 集中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需求单位为福建 (略) (略) (略) 和全资、控股公司,现对采购需求单位的半挂车实施集中采购并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 (略) 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
2、招标编号:GSZ-2024-233-2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 (略) 半挂车车辆的集中采购,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结果与采购需求单位(福建 (略) (略) (略) 和全资、控股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现对本项目合同包二进行招标,合同包二采购预算金额约为223.(略)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所示: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万元) | 具体参数详见《车辆采购需求清单》 | 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二 | 沥青混合料半挂运输车(传送带卸料半挂车) | 9辆 | 24.8 | 223.2 |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全部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中同一个合同包
的部分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购数量暂按上述数量,采购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车辆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和款项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供货地点变更而导致运费变动而产生的报价风险。
(4)中标人不得转包,若发现转包,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4.2 交货期限:与采购需求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需求车辆货至指定地点,在采购需求单位提供报牌所需的相关证明或资料次日起,中标单位负责在10个工作历日内办理完成非营运车辆报牌相关手续。
4.3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 (略) 、收费所站、养护站、机维站及采购需求单位办公场所。
4.4 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裸车价格不包含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税及法定缴交的牌证件费)、货至指定地点运费、过路费、油费、人工费、食宿费、上牌服务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及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 中标人应与采购需求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4.7设备验收:由采购需求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并签署验收情况的报告。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其所供应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须提供其所销售车辆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以招标公告日之前工信部的公示信息作为唯一证明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还须额外提供由制造商或 (略) 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所投品牌同型号产品累计销售不少于20台。
(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元整(大写:人民币(略)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 (略)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33-2),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人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人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福建 (略) (略)
账 号: (略)(略)
开户行: 交通银行福建自 (略) (略) 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合同包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福建 (略) 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 (略) (略) ,招标组织机构为福建 (略) 集中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需求单位为福建 (略) (略) (略) 和全资、控股公司,现对采购需求单位的半挂车实施集中采购并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 (略) 2024年度半挂车集中采购项目(三次)
2、招标编号:GSZ-2024-233-2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 (略) 半挂车车辆的集中采购,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执行,中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结果与采购需求单位(福建 (略) (略) (略) 和全资、控股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现对本项目合同包二进行招标,合同包二采购预算金额约为223.(略)元。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所示:
合同包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万元) | 具体参数详见《车辆采购需求清单》 | 含税总价限价(万元) |
二 | 沥青混合料半挂运输车(传送带卸料半挂车) | 9辆 | 24.8 | 223.2 |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全部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不得仅对本项目中同一个合同包
的部分车辆进行投标报价,也不能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及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采购数量暂按上述数量,采购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车辆数量和款项,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和款项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供货地点变更而导致运费变动而产生的报价风险。
(4)中标人不得转包,若发现转包,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4.2 交货期限:与采购需求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需求车辆货至指定地点,在采购需求单位提供报牌所需的相关证明或资料次日起,中标单位负责在10个工作历日内办理完成非营运车辆报牌相关手续。
4.3 交货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建省高 (略) 、收费所站、养护站、机维站及采购需求单位办公场所。
4.4 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4.5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裸车价格(裸车价格不包含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税及法定缴交的牌证件费)、货至指定地点运费、过路费、油费、人工费、食宿费、上牌服务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及培训费、技术参数中要求增配或随车配附的配件费、运保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6 中标人应与采购需求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4.7设备验收:由采购需求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并签署验收情况的报告。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其所供应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须提供其所销售车辆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以招标公告日之前工信部的公示信息作为唯一证明材料)。若为销售代理商还须额外提供由制造商或 (略) 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一个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所投品牌同型号产品累计销售不少于20台。
(4)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可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略)元整(大写:人民币(略)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 (略)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33-2),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人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人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福建 (略) (略)
账 号: (略)(略)
开户行: 交通银行福建自 (略) (略) 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合同包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人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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