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废试剂药品处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废试 (略) 理项目(项目编号:LNJYCG-2024-01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G-2024-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废试 (略) 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资金来源:拟从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项目中委托业务费中支出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保证实验室正常工作运行,应对实验室废液及过期化学试剂药 (略) 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本项目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分包。
2、凡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事项严格执 (略) 通知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三段5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 *
邮箱地址:*@*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0421-* *
辽宁 (略)
2024年11月22日
项目概况
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废试 (略) 理项目(项目编号:LNJYCG-2024-01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CG-2024-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废试 (略) 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资金来源:拟从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经费项目中委托业务费中支出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保证实验室正常工作运行,应对实验室废液及过期化学试剂药 (略) 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本项目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转包,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项目分包。
2、凡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事项严格执 (略) 通知执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朝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三段5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 *
邮箱地址:*@*ina.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0421-* *
辽宁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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