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 (略) 场化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 (略) 场化采购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负责清原县大孤家镇 12 个行政村(19个自然屯)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工作,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辽宁 (略) 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上传电子文件完全一致的备份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投标(报价)解密,解密从现场开标时间起需供应商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 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按《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执行。 5、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 (略) 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清原县大孤家镇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颐城街10- (略) 16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抚顺顺华支行
账户名称:河南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