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DZQ24C(略)
项目名称: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略) | 1 | 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略)/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5:00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车城大道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鑫誉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棠香街 (略) (略) 东段8号御都绿洲8-46附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略)
项目概况:
“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DZQ24C(略)
项目名称: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略) | 1 | 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略)/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5:00
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略)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双桥经济技 (略) 车城大道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鑫誉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棠香街 (略) (略) 东段8号御都绿洲8-46附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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