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关于确定土地权属的公告
(略) 场开发服务中心现申请确权登记,所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平南县镇隆镇镇隆街( (略) 场),面积为352.55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街道;东南至水沟,邻杨其全宅;西南至小巷,邻居民住宅;西北至街道,均以连线为界。 (略) 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 (略) 场开发服务中心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13日)内持合法的土地来源材料以书面 (略) (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或平南县镇隆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镇隆镇镇 (略) 1号,联系电话:0775-#)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附件:宗地图
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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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场开发服务中心现申请确权登记,所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平南县镇隆镇镇隆街( (略) 场),面积为352.55平方米。四邻界址为:东北至街道;东南至水沟,邻杨其全宅;西南至小巷,邻居民住宅;西北至街道,均以连线为界。 (略) 审核有关材料,拟将上述土地依法确定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并将其土地使用权确 (略) 场开发服务中心享有。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13日)内持合法的土地来源材料以书面 (略) (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或平南县镇隆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平南县镇隆镇镇 (略) 1号,联系电话:0775-#)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土地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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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 (略)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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