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曙区旧房改造更新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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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海曙区旧房改造更新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 (略) 旧房改造更新工 (略) (略) 发 (略) 以项目代码2311-*-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 (略) ,招标人为宁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170.*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3幢单体组成,约400余套住宅及1幢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2.*平方米,建设地点:本项目位 (略) 。

2.2招标范围:加装电梯3部;新建电梯井道、连廊及相关土建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略) 特种设 (略) 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附件招标资料;

5.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缴纳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 (略)

地 址: (略) (略) 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6楼

联 系 人:高艳圆、牛婧怡

电 话:0574-*、0574-*

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李明迪、梅峰、张月侠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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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 (略) 旧房改造更新工 (略) (略) 发 (略) 以项目代码2311-*-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 (略) ,招标人为宁波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170.*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3幢单体组成,约400余套住宅及1幢公寓楼,总建筑面积约2.*平方米,建设地点:本项目位 (略) 。

2.2招标范围:加装电梯3部;新建电梯井道、连廊及相关土建基础设施,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交货,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 (略) 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略) 特种设 (略) 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即电梯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出具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品牌和型号)。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附件招标资料;

5.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 (略) 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未缴纳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略) (略) 二楼开标室(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 (略)

地 址: (略) (略) 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6楼

联 系 人:高艳圆、牛婧怡

电 话:0574-*、0574-*

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68号1号楼501室

联 系 人:李明迪、梅峰、张月侠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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