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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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我部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组织第一次询价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已流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BDB-F3001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

#元

食堂劳务派遣

(略) #方指定地点

1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与军队单位无合同或其他纠纷未终结。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须具有依法获取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七、反馈渠道

1.请在2024年11月2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③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需求修改建议函。(第一次询价报名企业可不附①~④材料)

以上5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63.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表达不清晰或容易造成竞争不充分、中标后存在履约风险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箱:*@*63.com

地址: (略)

,济南

我部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组织第一次询价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已流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BDB-F3001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服务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

#元

食堂劳务派遣

(略) #方指定地点

1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济南某单位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与军队单位无合同或其他纠纷未终结。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须具有依法获取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七、反馈渠道

1.请在2024年11月28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③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⑤需求修改建议函。(第一次询价报名企业可不附①~④材料)

以上5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资料》,*@*63.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表达不清晰或容易造成竞争不充分、中标后存在履约风险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邮箱:*@*63.com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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