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奖补情况的公示
关于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奖补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治理畜禽养殖养殖污染,推进粪肥资源化利用,充分调动养殖户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的积极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3〕42 号)文件精神,结合 (略) 实际,制定《神 (略) 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现对验收合格的18家养殖场(户)奖补资金的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式对象
通过项目验收的18家养殖场(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1月28日17:30止,共7天。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四、联系方式
林区 (略) 受理电话:0719-#
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神 (略) 松柏镇神农大道170号
为全面治理畜禽养殖养殖污染,推进粪肥资源化利用,充分调动养殖户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的积极性,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省级统筹部分)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产发〔2023〕42 号)文件精神,结合 (略) 实际,制定《神 (略) 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现对验收合格的18家养殖场(户)奖补资金的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式对象
通过项目验收的18家养殖场(户)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起到2024年11月28日17:30止,共7天。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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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神 (略) 松柏镇神农大道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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