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中医医院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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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新中医医院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89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吉安市新中医医院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楼、食堂、煎药房、高压氧仓、污物暂存 (略) 理站、救护车洗消站、门卫、地下车库及配 (略) 、 (略) 、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略).76平方米,规划床位600张,机动停车位718个,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33%。本项目投资约(略).(略)元,监理费控制价(略)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 (略) 。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吉安 (略) 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11月22日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4〕89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吉安市新中医医院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发热门诊楼、食堂、煎药房、高压氧仓、污物暂存 (略) 理站、救护车洗消站、门卫、地下车库及配 (略) 、 (略) 、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略).76平方米,规划床位600张,机动停车位718个,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33%。本项目投资约(略).(略)元,监理费控制价(略)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 (略) 。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吉安 (略) 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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