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SFTXA(略)
项目编号:SSFTXA(略)
广东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FTXA(略)
本招标项目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略) 塘厦镇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南路 (略) 、 (略) (略)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项 (略) (略) 南路 (略) 、 (略) (略) ,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8.(略)平方米,拟建4栋工业厂房,面积11.(略)平方米;1栋产业展示中心,面积0.(略)平方米;1栋研发办公楼(含裙楼),面积2.(略)平方米;1栋宿舍楼,面积1.(略)平方米;一层地下室,面积约2.(略)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实际情况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略).(略)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略).5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略).6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略).5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省 (略)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省建 (略) ,审查单位: 广东 (略) ,勘察单位:广东省建 (略)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地下室、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11号展示中心、12号办公楼、13号配套、宿舍楼,包含土建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模板工程、机电工程(含空调、给排水、消防、暖通、高低压变配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含项目外水、外电、燃气接入、通信接入工程等)、白蚁防治工程、装饰工程(含深化设计)、电梯工程(含供应、安装)、外立面工程、幕墙工程(含深化设计)、泛光工程(含深化设计)、抗震支架、园林景观工程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第九章技术标准的要求。包含红线外建设的临时办公场所、 (略) 、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对于承包人施工企业资质不能涵盖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工程(如:市政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等),在保证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可依法分包。
承包人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一切有关手续及备案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支付。
(2)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施工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论证、会务(含相关费用)等。
(3)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
(4)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配合完成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7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年7月30日。(暂定2024年12月30日开始施工,2026年3月30日完成施工内容,2026年7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含两个春节。(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推定,以发包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确保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如 (略) 建设工程优质奖,处以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0.5%作罚款。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获评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未获评该奖项,处以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0.5%作罚款。同时尚 (略) 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按“ (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标准执行。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 (略) 住房和 (略) 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 (略)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略) 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 (略) 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 (略) 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 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2月18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 时 30 分,地点: (略) 公共资 (略) 建设工程 (略) 上提交。
5.2 (略) 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 (略) (广东省· (略) )及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00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 (略) 公共资 (略) 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略) ;
电话:0769-(略);
地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1606室;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 (略) 公共资 (略) 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
电话:0769-(略);
地址: (略) (略) 莞龙 (略) 段283号;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制度,其中①入围筛选办法:票决法;②评标方法:定量评审法;③定标方法:票决法。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广 (略)
地 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 地 址: (略) (略) (略) 88号5楼
邮 编:(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769-(略) 电 话: 020-(略)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室-1606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略)
项目编号:SSFTXA(略)
项目编号:SSFTXA(略)
广东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FTXA(略)
本招标项目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略) 塘厦镇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南路 (略) 、 (略) (略)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项 (略) (略) 南路 (略) 、 (略) (略) ,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8.(略)平方米,拟建4栋工业厂房,面积11.(略)平方米;1栋产业展示中心,面积0.(略)平方米;1栋研发办公楼(含裙楼),面积2.(略)平方米;1栋宿舍楼,面积1.(略)平方米;一层地下室,面积约2.(略)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实际情况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略).(略)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略).52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略).62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略).5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省 (略)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省建 (略) ,审查单位: 广东 (略) ,勘察单位:广东省建 (略)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广 (略) 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地下室、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11号展示中心、12号办公楼、13号配套、宿舍楼,包含土建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模板工程、机电工程(含空调、给排水、消防、暖通、高低压变配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含项目外水、外电、燃气接入、通信接入工程等)、白蚁防治工程、装饰工程(含深化设计)、电梯工程(含供应、安装)、外立面工程、幕墙工程(含深化设计)、泛光工程(含深化设计)、抗震支架、园林景观工程等。 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第九章技术标准的要求。包含红线外建设的临时办公场所、 (略) 、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对于承包人施工企业资质不能涵盖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工程(如:市政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等),在保证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可依法分包。
承包人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一切有关手续及备案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外支付。
(2)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施工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论证、会务(含相关费用)等。
(3)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
(4)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配合完成产权证的办理。以及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7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年7月30日。(暂定2024年12月30日开始施工,2026年3月30日完成施工内容,2026年7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含两个春节。(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推定,以发包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且确保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如 (略) 建设工程优质奖,处以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0.5%作罚款。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获评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未获评该奖项,处以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0.5%作罚款。同时尚 (略) 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按“ (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标准执行。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 (略) 住房和 (略) 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 (略) 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 (略)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 (略) 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 (略) 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 (略) 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 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2月18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 时 30 分,地点: (略) 公共资 (略) 建设工程 (略) 上提交。
5.2 (略) 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 (略) (广东省· (略) )及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00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 (略) 公共资 (略) 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略) ;
电话:0769-(略);
地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1606室;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 (略) 公共资 (略) 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 (略) ;
电话:0769-(略);
地址: (略) (略) 莞龙 (略) 段283号;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定标候选人名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制度,其中①入围筛选办法:票决法;②评标方法:定量评审法;③定标方法:票决法。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广 (略)
地 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 地 址: (略) (略) (略) 88号5楼
邮 编:(略) 邮 编: (略)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769-(略) 电 话: 020-(略)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室-1606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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