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QS24B* 采购执行编号:0611-BC*AG
项目名称: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最高限价:11,*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 | 11,*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 24%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包
获取文件地点: (略) (略)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 (略) (略) (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略) 上下载或到采购代 (略) 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将《磋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0:00
磋商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经办人:梁辉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莱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项目概况:
“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CQS24B* 采购执行编号:0611-BC*AG
项目名称: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最高限价:11,*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略) (略) 机关办公楼大中修工程 | 11,*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 24%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24%分包给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包
获取文件地点: (略) (略)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 (略) (略) (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略) 上下载或到采购代 (略) 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将《磋商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q.com。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3日北京时间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磋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3日 10:00
磋商地点: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经办人:梁辉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莱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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