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政策联合宣传讲解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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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政策联合宣传讲解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RCEP 政策联合宣传讲解活动

1.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略) 场开放承诺和规则, (略) 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经贸往来与合作,引导和帮助企 (略) 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略) 相关企业,开展1场(2期)RCEP规则宣传讲解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RCEP政策,包括关税减免、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规定,了解如何与RCEP成员国的合作伙伴进行高效的贸易合作,加大R (略) 域内投资 (略) ,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邀请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领域不少于120家企业参加,线上同 (略) 进行活动内容直播,邀请更多企业线上参会。

2.项目经费

*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010-*,*;010-*,*

联系邮箱:*@*ttp://**.cn

二、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出项目总预算。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方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方收到后将按报名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需提前联系采购方联系人)。

五、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其他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介质响应文件5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并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现场沟通环节,逾期恕不接受。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沟通,供应商需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上述活动。

采购人: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8层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RCEP 政策联合宣传讲解活动

1.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实施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略) 场开放承诺和规则, (略) 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经贸往来与合作,引导和帮助企 (略) 场更加开放的环境,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略) 相关企业,开展1场(2期)RCEP规则宣传讲解活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RCEP政策,包括关税减免、原产地规则、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规定,了解如何与RCEP成员国的合作伙伴进行高效的贸易合作,加大R (略) 域内投资 (略) ,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发展水平。活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邀请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金融、科技、数字经济等领域不少于120家企业参加,线上同 (略) 进行活动内容直播,邀请更多企业线上参会。

2.项目经费

*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010-*,*;010-*,*

联系邮箱:*@*ttp://**.cn

二、合格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出项目总预算。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方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方收到后将按报名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需提前联系采购方联系人)。

五、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六、其他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规定地点,纸介质响应文件5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并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现场沟通环节,逾期恕不接受。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单一供应商进行沟通,供应商需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上述活动。

采购人: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8层

(略)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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