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镇衡山路以南、长安南路房地产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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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许家湖镇衡山路以南、长安南路房地产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公告

临沂 (略) 受 镇兴(沂水) (略)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许家 (略) 以南、 (略) 房地产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

单位

结构

数量

(㎡)

租赁底价

(元/年)

A

(略) 以南、 (略) 以东房地产租赁项目

砖混

352.33

#.00

B

(略) 以南、 (略) 以西房地产租赁项目

砖混

2551.35

#.00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丧葬用品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五年(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详见采购内容。

2.4租金支付方式:依据采购人要求。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搬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包为#,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缴纳。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不得早于2024年11月18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议程安排

5.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合格后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150元/包。

5.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3日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采购人:镇兴(沂水) (略)

地址: (略) 沂水县沂城街 (略) 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

联 系 人:张升全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临沂 (略) 受 镇兴(沂水) (略)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许家 (略) 以南、 (略) 房地产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

单位

结构

数量

(㎡)

租赁底价

(元/年)

A

(略) 以南、 (略) 以东房地产租赁项目

砖混

352.33

#.00

B

(略) 以南、 (略) 以西房地产租赁项目

砖混

2551.35

#.00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丧葬用品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五年(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详见采购内容。

2.4租金支付方式:依据采购人要求。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拆迁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搬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包为#,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缴纳。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不得早于2024年11月18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议程安排

5.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自然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经验证合格后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150元/包。

5.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3日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楼北, (略) 4-8号)。

采购人:镇兴(沂水) (略)

地址: (略) 沂水县沂城街 (略) 104号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

联 系 人:张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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